对高层民用建筑配电系统的配电方式有哪些要求
【电气工程师考讯】 答:对高层建筑物的变电所配电方式的要求有:①对非消防电梯要求双电源供电,而未要求末端互投,双路电源在配电室互投即可。②对于消防水系统,其配电系统都应为二路电源进线,末端配电箱互投。
③对消防电梯则要求双电源供电,而且要求在末端配电箱互投。
什么是建筑供配电系统
建筑供配电系统概述建筑供配电系统就是解决建筑物所需电能的供应和分配的系统,是电力系统的组成部分。随着现代化建筑的出现,建筑的供电不再是一台变压器供几幢建筑物,而是一幢建筑物往往用一台乃至十几台变压器供电;供电变压器容量也增加了;另外,在同一幢建筑物中常有一、二、三级负荷同时存在,这就增加了供电系统的复杂性。
但供电系统的基本组成却基本一样。
通常对大型建筑或建筑小区,电源进线电压多采用10kv,电能先经过高压配电所,再由高压配电所将电能分送给各终端变电所。经配电变压器将10kv高压降为一般用电设备所需的电压(220/380v),然后由低压配电线路将电能分送给各用电设备使用。也有些小型建筑,因用电量较小,仍可采用低压进线,此时只需设置一个低压配电室,甚至只需设置一台配电箱即可。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系统的设计有什么要求
GB50045-95(20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9.1 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9.1.1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漏电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电动的防火门、窗、卷帘、阀门等消防用电,应按现行国家标准《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的规定进行设计,一类高层建筑应按一级负荷要求供电,二类高层建筑应按二级负荷要求供电。 9.1.2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防烟排烟风机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
二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 9.1.3 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设备应设有明显标志。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 9.1.4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其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9.1.4.1 暗敷设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
9.1.4.2 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时,敷设在电缆井、电缆沟内可不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9.1.4.3 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敷设。 9.1.4.4 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当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