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按地上层数或高度分类有哪些要求
单层或多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单层公共建筑。
民用建筑层数及总高度原则
住宅建筑:一般按层数1~3层为低层;4~6层为多层;7~9层为中高层;10层及10层以上为高层。国际上,将高层建筑又进行具体分为四类;除住宅建筑之外的民用建筑:高度小于24m为单层和多层,大于24m为高层建筑(不包括单层主体建筑)。
建筑总高度超过100m时,不论是住宅或公共建筑均为超高层。
房屋建筑层数如何确定
建筑层数的标准计算如下,一、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4.对于台阶式地坪,当位于不同高程地坪上的同一建筑之间有防火墙分隔,各自有符合规范规定的安全出口,且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贯通式或尽头式消防车道时,可分别计算各自的建筑高度。否则,应按其中建筑高度最大者确定;5.局部突出屋顶的瞭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或设施、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不大于1/4者,可不计入建筑高度;6.对于住宅建筑,设置在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 开空间,室内外高差或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部分,可不计入建筑高度。
二、建筑层数应按建筑的自然层数计算,下列空间可不计入建筑层数:1.室内顶板面高出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大于1.5m的地下或半地下室;2.设置在建筑底部且室内高度不大于2.2m的自行车库、储藏室、敞开空间;3.建筑屋顶上突出的局部设备用房、出屋面的楼梯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