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民用建筑的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建筑用能系统运行节能和实施对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日常管理工作。
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发展和改革、经济、财政、规划、房产、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第四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和改革、经济、财政、规划、房产、环保等有关部门编制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五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研发推广、民用建筑节能示范试点工程、可再生能源技术应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民用建筑节能宣传培训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第六条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对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科学研究和推广应用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法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市实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适时发布民用建筑节能推广、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目录。对未列入国家推广使用目录的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技术论证。第八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民用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过程中的节能标准和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违反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行为。
第九条 鼓励和扶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民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采用优于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的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第二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施工、销售现场的显著位置将建筑的屋面隔热保温、墙体隔热保温、外门窗、暖通、电气节能和其他节能措施及其保护要求、节能工程质量保修期等民用建筑节能信息予以公示。
公示的信息应当与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一致。第十二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根据建筑形体、围护结构对民用建筑节能的影响,合理确定冷源、热源的形式和设备性能,选用成熟、可靠、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材料和产品。初步设计文件应当设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民用建筑节能热工计算书、节点构造详图等内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同时报送有关民用建筑节能专题报告,明确民用建筑节能措施及目标等内容。
第十三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依法对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未经审查或者经审查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审查合格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审查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备案。第十四条 市规划部门进行民用建筑规划审查时,应当就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征求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颁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市规划部门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意见。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民用建筑节能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民用建筑节能设计,不得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等。第十六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技术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对不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施工以及使用列入禁止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国家发布的有关节能的法律法规、条例有什么
国家有关环保节能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售楼处除公示“五证”外,还有什么要公示的
售楼处除了公示“五证”外,还有什么是要公示的《通知》明确要求,开发商在售楼处除了公示“五证”等内容外,商品房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及其业主临时公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也要公示。 《通知》中明确了开发商在售楼处公示的详细内容,如项目简介、企业简介、有关证件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内容。
公示的有关证件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明等。
除了以上内容,售楼处还要公示其他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内容。这主要包括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表,济南市商品房预(销)售明码标价基础信息公示牌(表),济南市商品住房预(销)售明码标价牌(表),济南市商品房(住房除外)预(销)售明码标价牌(表),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是否抵押等房屋权利信息,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及监管资金账号,购房特别提示以及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等。
荣成市施工现场节能公示牌 怎样填写急!特急!!!!!!
荣成市民用建筑销售及施工现场建筑节能信息公示牌•项目名称:花园小区 建筑面积:192289㎡ 开发单位:荣成金地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荣成京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山东海上建港有限公司 三角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荣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名称及编号:《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10409—2004•建筑结构类型:框剪,主体墙材料名称:轻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尾面传热系数:0.45w/(㎡•k),保温材料名称:挤塑保温板 厚度:70 密度:32kg/m3•外墙传热系数:0.54w/(㎡•k),保温材料名称:挤塑保温板 厚度:50 密度:32kg/m3•外窗传热系数:≤2.3w(㎡•k),气密性能级别:4级 材料种类:塑钢窗 开启方式:平开 玻璃种类:中空玻璃;厚度为(5+12+5)mm•阳台窗传热系数:≤2.7(㎡•k),气密性能级别:4级 材料种类:塑钢窗 开启方式:平开 玻璃种类:中空玻璃;厚度为(5+12+5)mm•阳台栏板传热系数:≤1.5 w(㎡•k),保温材料名称:挤塑保温板 厚度:50 密度:32kg/㎡•分户门传热系数:≤1.5 w(㎡•k),楼栋入口门传热系数:透明部分:4.00w/(㎡•k),不透明:1.5 w(㎡•k)•采暖系统及调控计量方式:地板采暖,非采暖部分供回水管外包13mm橡塑保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