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用建筑能耗可分为
建筑能耗分类为如下六类:1、耗电量2、耗水量3、耗气量4、集中供热耗热量5、集中供冷耗冷量6、其他能源应用量可应用Acrel-5000能耗分析管理系统对建筑进行节能管理。以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初期建造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作为比较能耗的基础,称为"基准建筑"。
"基准建筑"围护结构、暖通空调设备及系统、照明设备的参数,都按当时情况选取。
在保持与目前标准约定的室内环境参数的条件下,计算"基准建筑"全年暖通空调和照明能耗,将它作为100%。再将这"基准建筑"按现行标准的规定进行参数调整,即维护结构、暖通空调、照明参数均按现行标准规定设定,计算其全年的暖通空调和照明能耗,应该相当于50%,这就是节能50%的内涵。建筑节能65%就是在节能50%的基础上再节能30%,也就是在1980年基准水平上节能65%。目前我国住宅和公共建筑普遍执行的是节能65%的标准。
建筑能耗主要体现在那几个方面每个方面能耗占比各是多少
建筑能耗是指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耗,包括采暖、空调、照明、热水、家用电器和其他动力能耗。其中,以采暖和空调能耗为主,占建筑总能耗的50%至70%。
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就是单位建筑面积上所消耗的能量。
这是衡量一个工程节能效益的一个指标,也是国家考核节能减排的重要指标。一般来说为公共建筑一些建筑才用到单位面积年电耗、单位面积年综合能耗,即年用电量/面积(KWh/㎡),年综合能耗/面积(kgce/㎡),其中kgce就是Tce*1000,百度一下水电等折标煤系数就可以换算,综合能耗包含电,水,天然气等折合标煤的总和。
建筑能耗包括哪两个方面呢
建筑能耗是指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能量消耗。建筑能耗一般包括:我国城镇和农村的采暖、空调、电扇以及家用电器的耗能;建筑材料及建筑建设过程中的耗能等。
前者占到总能耗95%以上,而后者占到不足5%。
因此重要的是前者即我们通常说的建筑物耗能。
大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2018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第三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及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依法委托其所属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实施。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及区(市)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民用建筑节能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 市及区(市)县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应用。第六条 鼓励各类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宣传、咨询、推广、培训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活动。第七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本市推广、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民用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目录。
未列入前款规定推广使用目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可以经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列入推广使用目录。第八条 鼓励开展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研究、示范和推广。在民用建筑上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光伏发电、发光二极管照明等技术的具体要求,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 民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计算书,并明确材料、构件、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节能措施、构造等内容。第十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专项审查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报告应当由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审查。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的建筑节能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出具虚假报告等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征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意见,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第十三条 下列民用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测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财政支持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二)申请国家、省或本市节能示范工程的;(三)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进行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的其他建筑。
第十四条 市及区(市)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既有民用建筑分类节能改造。第十五条 实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保温、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鼓励设计、安装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确保房屋结构和防火安全,不得降低建筑的抗震和使用功能。第十六条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第十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监测制度,对大型公共建筑用能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大型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建筑能源消耗统计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耗统计,记录能源消耗情况,对用能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节能教育和岗位培训,并配合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统计调查和建筑能耗监测工作。
如何评价能耗
发展政策及相关规划,结合项目所在地的自然条件及能源利用条件对项目的用能方案进行分析评价.2.标准规范对照法。对照项目应执行的节能标准和规范进行分析与评价,特别是强制性标准、规范及条款应严格执行。
适用于项目的用能方案、建筑热工设计方案、设备选型、节能措施等评价。
项目的用能方案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项目的建筑设计、围护结构的热工指标、采暖及空调室内设计温度等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设备的选择应满足相关标准规范对性能系数及能效比的规定;是否按照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采取了适用的节能措施。3.专家经验判断法。利用专家在专业方面的经验、知识和技能,通过直观经验分析的判断方法。适用于项目用能方案、技术方案、能耗计算中经验数据的取值、节能措施的评价。
根据项目所涉及的相关专业,组织相应的专家,对项目采取的用能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有利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进行分析评价;对能耗计算中经验数据的取值是否合理可靠进行分析判断;对项目拟选用节能措施是否适用及可行进行分析评价。 4.产品单耗对比法。根据项目能耗情况,通过项目单位产品的能耗指标与规定的项目能耗准入标准、国际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对比分析。
适用于工业项目工艺方案的选择、节能措施的效果及能耗计算评价。如不能满足规定的能耗准入标准,应全面分析产品生产的用能过程,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5.单位面积指标法。
民用建筑项目可以根据不同使用功能分别计算单位面积的能耗指标,与类似项目的能耗指标进行对比。如差异较大,则说明拟建项目的方案设计或用能系统等存在问题,然后可根据分品种的单位面积能耗指标进行详细分析,找出用能系统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6. 能量平衡分析法。
能量平衡是以拟建项目为对象的能量平衡,包括各种能量的收入与支出的平衡,消耗与有效利用及损失之间的数量平衡。能量平衡分析就是根据项目能量平衡的结果,对项目用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地分析,以便明确项目能量利用效率,能量损失的大小、分布与损失发生的原因,以利于确定节能目标,寻找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以上评估方法为节能评估通用的主要方法,可根据项目特点选择使用。在具体的用能方案评估、能耗数据确定、节能措施评价方面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使用其它评估方法。
7. 坚持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前置性。对未按规定取得节能审查批准意见和未按规定提交节能登记表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审批、核准。8. 把握全面、突出重点。
建筑能耗如何计算
1、有额定功率概念的民用锅炉一般是指电锅炉。 2、其额定功率Pe=Ue×Ie ,Ue:额定电压(三相380V,单相220V),Ie:额定电流 3、电锅炉在实际使用中,根据电压情况,可能超过或达不到额定功率,实际功率的计算应用下式计算:P=U^2/R (R=Ue^2/Pe)针对补充问题的回答:燃煤锅炉一般没有额定功率的概念,只有额定蒸发量的概念。
额定蒸发量是指在该锅炉设计煤种、设计工况下的最大连续蒸发量。
由设计的时候计算得出。在实际使用中,如果各条件都能满足设计条件,就可以达到额定的连续蒸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