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最新版谁了解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JGJ 16-2008 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1 总 则1.0.1 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人防工程、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
1.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确保人居环境安全。1.0.4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装备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1.0.5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成熟、有效的节能措施,降低电能消耗。1.0.6 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
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1.0.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取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参考规范:http://www.zzguifan.com/webarbs/book/199/1221520.shtml1.0.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8.3.2条怎么理解地下室预埋的套管算什么条件,壁厚多少
《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8.3.2明敷于潮湿场所或埋地敷设的金属导管,应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导管。明敷或暗敷于干燥场所的金属导管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的电线管。
地下室一般属于“潮湿场所”,如果是“暗敷”预埋在顶板内,金属导管“宜”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1.5mm,也可以采用管壁厚度不小于2.0mm的钢导管。
(可选择)地下室是建筑物中处于室外地面以下的房间。在房屋底层以下建造地下室,可以提高建筑用地效率。一些高层建筑基础埋深很大,充分利用这一深度来建造地下室,其经济效果和使用效果俱佳。地下室的类型按功能分,有普通地下室和防空地下室。
按结构材料分,有砖墙结构和混凝土结构地下室。按构造形式分,有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扩展资料地下室一般由顶板、底板、侧墙、楼梯、门窗、采光井等组成。地下室的顶板采用现浇或预制混凝土楼板,板的厚度按首层使用荷载计算,防空地下室则应按相应的防护等级的荷载计算。
在地下水位高于地下室地面时,地下室的底板不仅承受作用在它上面的垂直荷载,还承受地下水的浮力,因此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抗渗透能力和抗浮力的能力。地下室的外墙不仅承受上部的垂直荷载,还要承受土、地下水及土壤冻结产生的侧压力,因此地下室墙的厚度应按计算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