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2018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民用建筑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第三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市及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依法委托其所属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实施。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管理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及区(市)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民用建筑节能有关的工作。
第五条 市及区(市)县政府应当安排民用建筑节能资金,用于支持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技术研究和标准制定、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和供热系统的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以及民用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节能项目的推广应用。第六条 鼓励各类行业协会、中介服务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民用建筑节能技术的宣传、咨询、推广、培训以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活动。第七条 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公布并及时更新本市推广、限制或者禁止使用的民用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目录。
未列入前款规定推广使用目录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可以经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组织专家论证通过后,列入推广使用目录。第八条 鼓励开展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民用建筑中的应用研究、示范和推广。在民用建筑上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光伏发电、发光二极管照明等技术的具体要求,由市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九条 民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专项说明,初步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设计说明和节能计算书,并明确材料、构件、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节能措施、构造等内容。第十条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筑节能设计内容进行专项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专项审查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专项审查报告应当由审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审查单位印章。
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重新进行审查。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的建筑节能审查情况进行抽查,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或者出具虚假报告等情形的,应当依法进行处理。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应当征求建筑节能管理机构意见,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第十三条 下列民用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测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一)新建、改建、扩建或者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财政支持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二)申请国家、省或本市节能示范工程的;(三)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进行建筑能源利用效率测评和标识的其他建筑。
第十四条 市及区(市)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地理气候条件等实际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既有民用建筑分类节能改造。第十五条 实施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优先采用保温、改善通风等低成本改造措施,鼓励设计、安装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当确保房屋结构和防火安全,不得降低建筑的抗震和使用功能。第十六条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鼓励社会资金投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第十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民用建筑能耗统计、监测制度,对大型公共建筑用能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并将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布。大型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应当建立建筑能源消耗统计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能源消耗统计,记录能源消耗情况,对用能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节能教育和岗位培训,并配合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统计调查和建筑能耗监测工作。
100分 建筑节能检查,要求建设单位作出节能说明!内容如下:
我给你弄点吧,现在好多人找这个,我也是找的,希望对你有用!!!!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建筑节能的标准和政策,使用节能型的建材、器具和产品,提高建筑物的保温隔热性能和气密性能,提高暖通、空调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减少能源消耗。近年来,我国建筑节能也随着可持续生产与消费的发展从理念不断地走向了实践示范,成为我国政府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但由于我国建筑节能起步较晚,且目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因此建筑节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为此,我国应该在借鉴国际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我国建筑节能政策制度,全面推进我国建筑节能的发展。 一、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政策的共同特点 发达国家从1973年能源危机时开始重视建筑节能,经过30多年的努力,新建建筑单位面积能耗已经减少到原来的1/3~1/5,其中节能政策的作用功不可没。尽管各国制定节能政策的出发点不同,但采取的节能政策措施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共同点。 1、建立完善的建筑节能管理体制 节约能源一直是德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联邦层面由环境部负责,为了深入推进建筑节能,由联邦交通建设和住房部、环境部以及KFW银行共同出资成立了德国能源署(DENA)。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推动下,技术、政策、法规等多管齐下,逐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2、注重建筑节能立法许多国家不仅制定了节能法,还专门制定了一系列建筑节能法规、标准等法律文件。
美国1978年就制订了《能源政策法》,德国1976年实施生效了《关于新建筑物节能法》;而日本制定的建筑节能法则要求建筑业主能自主进行节能应用,规定以“热损失系数”作为判断建筑物节能性的标准。 3、采取经济政策鼓励建筑节能 在西方发达国家建筑节能做得比较好的国家,政府都有相应经济激励政策。如美国对新建节能建筑减税,凡在国际节能规范(IECC)标准基础上节能30%~50%以上的新建建筑,每套可以分别减免税1000美元和2000美元;欧盟则提出了包括开征能源税、税收减免、补贴和建立投资银行贷款等规范性的财税政策。
4、加强节能与开发并重的科学研究 主要开展三个方面的研究工作:建筑节能技术研究,主要是建筑节能综合研究,建立“节能型”建筑体系;注重太阳能、地热等建筑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建设节能试点工程和样板建筑,如美国政府为取得制定节能政策的定量数据资料,由政府出面组织办公楼建筑和住宅建筑的节能型样板工程。建筑节能的意义与主要内容一、建筑节能的定义1.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20世纪70年代的石油危机,对石油进出口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产生极大的成绩,给发达国家敲响了能源供应紧张的警钟。
同时能源大量消费造成了大气污染和全球温室效应,生态环境迅速恶化。 2.节能,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减少从能源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中的损失和浪费,更加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这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对“节能”的法律规定,也是国际能源委员会的节能概念。 3.节能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少用能。
节能的核心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能源消费的角度看,能源效率是指为终端用户提供的能源服务与所消耗的能源量之比。 4.建筑使用过程中所消耗的能量,即通常所说的建筑能好,在社会总能耗中占有很大的比例,而且,社会经济越发达,生活水平越高,这个比例越大。西方发达国家,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30%~45%。
美国一次能源消耗量,2000年达到36.55亿吨标准煤,其中建筑能耗占33.7%,工业能耗占35.9%,交通能耗战24.8%、法国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45%。我国尽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生活水平都还不高,但建筑能耗已占社会总能耗的27.6%,正逐步上升到30%。不论西方发达国家还是我国,建筑能耗状况都是牵动社会经济发展全局的大问题。5.由于建筑能耗在社会总能耗中所占比例较大,建筑节能成为世界节能浪潮的主流之一,建筑节能技术已成为当今世界建筑技术发展的重点之一。
6.目前,公认的建筑节能的含义是:在建筑中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能源消耗(主要包括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炊事、家用电器和热水供应等的能源消耗)。 7.自从1973年发生世界性的石油危机以来,在发达国家,建筑节能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称为在建筑中节约能源(energy saving in buildings),我国称为建筑节能;第二阶段,称为建筑中保持能源(energy conservation in buildings),意为在建筑中减少能源的散失;第三阶段,近年来,普遍成为在建筑中提高能源利用率(energy efficiency in buildings),意为不是消极意义上的节省,二十积极意义上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筑节能,按照国际通用说法,就是提高建筑中的能源利用效率,即在建筑中合理使用和有效利用能源,不断提高能源利用率。
2005年颁布的建设部令143号《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对民用建筑节能的概念做了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过程中,通过采用新型墙体材料,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物用能设备的运行管理,合理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提高采暖、制冷、照明、通风、给排水和通道系统的运行效率,以及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建筑能源消耗,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的活动。二、建筑节能的意义。
1.建筑节能是发展国民经济的需要。能源是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物质基础。据测算,我国年需各种能源共17亿吨标准煤,但生产的能源仅有13.7亿吨标准煤,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所谓标准煤,是指1kg煤炭的发热量为8.14kW•h的煤量。
市场供应的普通煤发热量为5.8~6.4814kW1•h/kg,经换算,1kg普通煤为0.712~0.786kg标准煤,或1kg标准煤为1.27~1.40kg普通煤。为了比较和统计计算,其他能源也可以按发热量换算成标准煤)。我国能源生产的增长速度长期滞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能源短缺是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根本性因素。
因此,节约能源是发展国美经济的客观需要。中国的能源蕴藏量位居世界前列,同时也是世界第二大能源生产国与消费国。中国能源开发利用呈现出三个主要特点:A.能源以煤炭为主,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很低。B.能源消费总量不断增长,能源利用效率较低。
C.能源消费以国内供应为主,环境污染状况加剧,优质能源供应不足。据专家预测,中国的石油资源还能开采41年,煤炭资源可以开采30年。(山东的煤炭资源还可以开采20年)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
我国煤炭和水利资源蕴藏量丰富,但能源消费结构是以煤炭为主,煤炭占3/4以上,我国建筑采暖用煤约占75%以上,其他高质能源所占比例很小,这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例如,在采暖能源中,法国:电力占5%,天然气占50%,煤和石油等只占10%;荷兰:天然气占46%,石油占46%,煤占6%,其他占2%。二十多年以来,中国建筑迅速发展,。
建筑能耗标准应该怎么写
你好!很高兴帮您解答!为了贯彻国家节约能源的政策,扭转我国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采暖能耗大、热环境质量差的状况,我国于1986年8月1日起实施第一阶段节能30%的《民用建筑节能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86(以下简称原《标准》)。所谓“节能30%”是指在当地1980~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能耗水平的基础上节约30%。
根据发展经济、节约能源、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的需要,我国于1996年7月1日起实施第二阶段节能50%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节能50%”是指在当地1980~1981年住宅通用设计能耗水平的基础上节能50%。
我国建筑能耗受气候影响有哪些特点
建筑能耗有两种定义方法:广义建筑能耗是指从建筑材料制造、建筑施工,一直到建筑使用的全过程能耗。狭义的建筑能耗,即建筑的运行能耗,就是人们日常用能,如采暖、空调、照明、炊事、洗衣等的能耗,他是建筑能耗中的主导部分。
随着经济收入的增长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建筑消费的重点将从“硬件(装修和耐用的消费品)”消费转向“软件(功能和环境品质)”消费,因此保障室内空气品质所需的能耗(空调、通风、采暖、热水供应)将会迅速上升。
) 南方和北方地区 气候差异大,仅北方地区采用全面的冬季采暖。我国处于北半球的中低纬度,地域广阔,南北跨越严寒、寒冷、夏热冬冷、温和及夏热冬暖等多个气候带。夏季最热月大部分地区室外平均温度超过26℃,需要空调;冬季气候地区差异很大,夏热冬暖地区的冬季平均气温高于10℃,而严寒地区冬季室内外温差可高达50℃,全年5个月需要采暖;目前我国北方地区的城镇约70%的建筑面积冬季采用了集中采暖方式,而南方大部分地区冬季无采暖措施,或只是使用了空调器、小型锅炉等分散在楼内的采暖方式。2) 城乡住宅能耗用量差异大。
一方面,我国城乡住宅使用的能源种类不同,城市以煤、电、燃气为主,而农村除部分煤、电等商品能源外,在许多地区秸秆、薪柴等生物质能仍为农民的主要能源;另外,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平均每年消费性支出差异大于3倍,城乡居民各类电器保有量和使用时间也差异较大。3) 把非住宅的民用建筑称为公共建筑,发现不同规模的公共建筑除采暖外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差别很大,当单栋面积超过两万平方米,采用中央空调时,其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小规模不采用中央空调 的公共建筑能耗的3~8倍,并且其用能特点和主要问题也与小规模公共建筑不同。
建筑施工员年度工作总结
不经意间,工作已经告一段落,这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收获了不少成绩,是时候认真地做好工作总结了。那么写工作总结真的很难吗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2021建筑施工员年度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筑施工员年度工作总结1 这一段时间以内的成败和得失,使得自己在日后的工作中能够避免遇到困难,总结如下: 一、总体思路 20XX年建筑节能与科技及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紧扣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完善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规范,着力技术支撑和宣教示范,强化实施监管与工作考核,狠抓项目管理和资金保障,努力实现各项管理工作常态化和精细化,进一步促进我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及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促进城镇化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发展道路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主要目标 1、稳步提升新(改、扩)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水平。全省城镇执行率设计阶段达100%,各设区城市施工阶段达到98%以上,县(市)城区施工阶段达到95%以上。以长株潭为重点,组织更高能效标准的研究和试点。 2、切实提高新建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比率,提升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的实施质量和效果。
推进全省范围内政府投资新建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长沙市保障性住房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进地级市开展至少1个绿色公共建筑和1个绿色居住建筑的综合示范;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绿色施工等单项示范。争取绿色建筑创建计划立项项目达到35个以上;促进具备条件的项目申报绿色建筑运营标识;争取创建2个以上省级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新创建1个国家绿色生态城区。 3、力争可再生能源应用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督促已获批的示范市县加快工作进度;组织开展示范项目验收评估;组织可再生能源省级示范申报评审。 4、进一步完善建筑能耗统计和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完成省公共建筑节能监管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和能效公示工作。
5、着力实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初见成效。以长沙市为重点,实施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85万平方米、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万平方米。 6、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创建。
推进5个获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市(区、镇)的实施;从推进我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角度,加强智慧城市有关研究,积极探索符合省情的发展思路。 7、加强对建筑节能技术的研发、转化和推广全过程指导,及国家技术产业政策在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情况的监督,建立健全覆盖“两个过程”的省级政策和制度体系。建筑外围护结构自保温体系研发、建筑节能技术路径研究、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修订等重大课题取得重要突破,绿色建筑技术在“两型”社会示范区内广泛应用。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制 1、加强领导,强化工作组织协调。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以及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促进工作常态化。组织年度目标考核,表彰先进,重点出台建筑节能考核奖励办法,完善评分细则,做好年度省绩效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召开全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会议,适时召开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督促各市州建立议事协调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和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
2、加强支撑,发挥科技平台功能。加强各类产学研结合创新平台建设,鼓励科研项目单位与平台对接,充分发挥平台技术孵化功能;建成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管理信息化平台并投入使用;扩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覆盖范围,突出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组织一级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试点。 (二)健全政策制度 3、加强政策引导。紧密围绕国家和省有关战略部署和重大政策措施,结合省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指导意见,重点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湖南省建设科学技术进步的指导意见》。
组织开展“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智慧城市建设”等战略问题研究。 4、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覆盖新技术研发转化与试点推广、工程建设运营与改造拆除、能源开发节约与循环利用、政策调研制定与宣贯实施、项目立项启动与实施验收的建筑节能与科技管理制度体系,促进各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重点研究制定建筑节能门窗标识管理制度、建筑能效测评管理制度、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审批制度”以及“建筑节能凭证上岗”、“建筑节能专项备案”等制度研究。 (三)加强宣教引导 5、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作用。密切与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以及建设系统相关媒体的联系。
加强“湖南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内刊和行业协会网站建设。 6、开展主题宣传培训活动。组织有关企业举办以“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等为主题的宣传培训活动,宣贯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以典型示范项目验收为契机,组织参观考察和学习交流。
(四)强化监督管理 7、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出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建建筑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要点》,实施新建建筑项目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全省建筑节能技术、工艺、材料、设备推广应用的指导和监督。
8、加强新技术风险监管。严把新技术工程试用评估关,确保通过评估的新技术安全可靠适用,研究草拟《湖南省建设新技术工程试点应用管理办法》。 9、组织建筑节能综合检查。组织开展2次建筑节能专项检查,7月份组织对邵阳、郴州等市开展专项检查,11月份组织对全省进行专项检查;认真组织做好全国建设领域节能减排检查迎检工作。
10、完成民用建筑能耗统计任务。切实做好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工作,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用建筑能耗统计任务,深度挖掘建筑节能数据信息,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供数据支撑。 11、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能耗监管。
重点完成对省直机关和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能耗的全面统计、在线监测与数据分析以及对重点建筑的能源审计。 (五)强化技术支撑 12、组织开展关键适宜技术的研发、试点、转化和推广。集中人、财、物着重对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