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十大建筑是什么
就是这些: 五十年代十大建筑 1.人民大会堂 2.中国历史、革命博物馆 3.军事博物馆 4.民族文化宫、民族饭店 5.钓鱼台国宾馆 6.中国美术馆 7.华侨大厦(已被拆除,现已重建) 8.北京火车站 9.全国农业展览馆 10.北京工人体育场和工人体育馆 八十年代十大建筑 1.北京大观园 2.国家图书馆 3.抗日战争纪念馆 4.长城饭店位于朝阳区亮马河畔,是我国第一座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五星级豪华大饭店。 1984年6月20日开业,中美合资企业。
建筑和内部装修,均由美国贝克特公司设计承办。
占地1.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3万平方米,共24层,拥有客房1007套,包括总统套房和贵宾套房。 各种服务设施齐备,内设中西风味餐厅、咖啡厅、酒吧、健身房、游泳池、超级市场、商务中心、多功能厅及室外山水花园等。 5.国际饭店坐落于建国门内大街北侧,建于1987年,建筑面积12.6万平方米。 主楼高104.4米,共32层,有客房1098间。
该饭店是我国自行设计、建造与经营管理的。 其造型新颖、中西合璧,既富民族特色,又具时代风采,蔚为秀丽壮观。 6.地铁东四十条站在二环东路,建于1987年,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是我国自行设计、施工的地铁建筑。
其气势宏伟,线条明快,五彩缤纷的壁画,给来往旅客留下深刻印象,为地铁站建造与装修的范例之一。 7.北京国际机场候机楼建于80年代初,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由主楼和两个卫星楼组成,现代化设施齐备,是我国民用航空和国际航空的枢纽中心。
8.中国国际展览中心(请阅“博展馆所”部分。 9.中国剧院在三环西路,建于1983年,是我国第一座现代化歌舞剧场。 剧场舞台600平方米,分割成5块升降台,台前乐池也可升降,以利延伸加大舞台。
剧场音响采用优质立体声、电声系统,观众观看演出时,有身临其境的音响效果。 舞台的升降、旋转、灯光、电声音响等,均采用电子计算机控制,设施先进,效果尤佳。 10.中央电视台(彩色中心)1990年新建于军事博物馆西侧,由演播楼和制作楼两大部分组成。 电视节目的制作和播出全部由电子计算机操作。
建在八一湖西侧的电视发射塔,高380米,是彩电中心的配套工程。 中央和北京电视台的节目全部从这里发射。 发射塔顶设有了望层及旋转餐厅,乘观光电梯上去,首都风光尽收眼底。 中央电视台创建于1958年9月,为国家重要的新闻舆论工具和宣传机构。
它的任务是发布新闻、传达政令、传播科学文化知识、丰富人民的文化娱乐生活。 目前办有十几套节目,主要有综合新闻、神州风采、焦点访谈、工业、农业、经贸、科技、教育、卫生、交通、体育、娱乐、文艺专题等节目,内容丰富多彩,美不胜收。
北京的十大建筑是什么
首都机场3号航站楼、国家体育场、国家大剧院、北京南站、国家游泳中心、首都博物馆、北京电视中心、国家图书馆(二期)、北京新保利大厦、国家体育馆荣获“北京当代十大建筑”称号。“北京当代十大建筑”第四届评选结果于2009年9月24日揭晓,按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列。
1、北京首都国际机场3号航站楼,建筑面积90多万平方米,新增机位99个;新建一条长3800米、宽60米的跑道,世界上最大的客机空客A380也能够顺利起降。
此外,新建北货运区,相应配套建设场内交通系统,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油、通导、航空公司基地等设施。2、中国国家大剧院是“北京十六景”之一的地标性建筑,位于北京市中心天安门广场西,人民大会堂西侧,由主体建筑及南北两侧的水下长廊、地下停车场、人工湖、绿地组成 。中国国家大剧院由法国建筑师保罗·安德鲁主持设计,是亚洲最大的剧院综合体。国家大剧院外观呈半椭球形,东西方向长轴长。
3、首都博物馆简称首博,位于北京长安街西延长线上、白云路的西侧,复兴门外大街16号。集收藏、展览、研究、考古、公共教育、文化交流于一体的博物馆,是北京地区大型综合性博物馆,属中国省市级综合性博物馆。截至2015年末,首都博物馆总建筑面积63390平方米,常设展览藏品数量为5622件,展馆有地上五层、地下二层。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建筑节能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使用、改造等活动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采用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和管理措施,在保证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
第三条 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提高节能技术标准,加强节能管理,实现节约能源、改善环境、社会受益。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综合统筹、监督、协调工作,具体负责民用建筑建造、使用、改造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规划、设计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民用建筑供热方面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发改、财政、统计、农村工作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民用建筑节能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第五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市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民用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主要指标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市和区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专项规划制定民用建筑节能年度工作计划。第六条 新建民用建筑、实施节能改造的既有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责任由建设单位承担。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等单位及其相关人员,按照规定承担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等方面的建筑节能责任。民用建筑使用中的节能责任由所有权人、运行管理人、使用人按照规定或者约定承担,没有规定或者约定的,由所有权人承担。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提高节能意识,采取节能措施,加强日常行为节能。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宣传工作,普及建筑节能科学知识,引导、鼓励社会公众节能行为。第八条 本市民用建筑节能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市地方标准。根据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可以制定强制性条文。
第九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等部门,定期发布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设备、技术、工艺目录,并实行动态管理。本市推广安全耐久、节能环保、便于施工的绿色建材,禁止生产和使用粘土砖、粘土瓦、粘土陶粒。第十条 本市实行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分类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能源阶梯价格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集中供热的公共建筑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集中供热的居住建筑逐步实行热计量收费制度,具体办法由市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本市建立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具体办法由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统计、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民用建筑的所有权人、使用人、运行管理单位和能源供应单位应当配合建筑能耗调查统计工作,并按照规定提供统计调查所需要的资料。第十二条 本市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太阳能、地热能、水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民用建筑节能项目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和资金补贴、奖励政策。
本市节能专项资金中应当安排专门用于民用建筑节能的资金,用于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和推广、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节能宣传培训以及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等项目的补贴和奖励。鼓励以商业银行贷款、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推动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第二章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第十三条 本市编制、调整城乡规划时应当充分考虑气候、地形地貌、资源等条件,按照建筑节能与宜居的要求,对区域功能、人口密度、能源消耗强度、基础设施配置等进行统筹研究、合理安排。第十四条 新建民用建筑在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当包括建筑节能内容。
达到国家规定的规模和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文件,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节能评估并出具节能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应当将节能审查意见中的能源利用方案、能耗指标和提高能效的要求转化成具体措施。
北京城市民用建筑砖混结构抗震标准
关键词:北京,城市,民用建筑,砖混结构,抗震标准。
北京属于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中的哪个区
北京属于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中的寒冷地区。根据查询相关资料信息建筑热工设计分区是根据建筑热工设计的要求进行气候分区,北京属于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中的寒冷地区。
建筑热工设计分区是为使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符合国家节约能源的方针,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