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建筑与永久性建筑有法律规定的解释吗
临时建筑是指必须限期内(一般为不超出二年)拆除、且结构简易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同时也包括因工程需要而使用钢、钢筋混泥土、水泥、砖、木、石等其它耐久性材料的,二年内必须限期拆除的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例上海世博会部分馆场等临时性展示用房)。临时建筑建设前也须经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批准,规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出二年。
所谓的永久性建筑是指:在法定存续期限二年以上并使用耐久性材料(钢、砼、砖、木等)的建(构)筑物。
对临时性建筑不能因为使用耐久性材料而视作为永久性建筑。
民用建筑设计将建筑耐久年限分为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分为四级,并规定了其适用范围:①5年,临时性建筑;②25年,易于替换结构构件的建筑;③50年,普通建筑和构建物;④100年,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
按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分类,建筑结构为二类时,其设计使用年限为多少年
设计使用年限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确定:(1)临时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2)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为25年,(3)普通房屋和构筑物,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4)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你可能不懂什么事易于更换,你可以这么理解:这种结构一般指构件一般指钢构件和木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