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内是否可以设置甲、乙类生产厂房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16--2006》3.1.1条根据使用或产生物质的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区分,甲类为“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乙类为“不属于甲类的化学易燃危险固体”(节选),是非常危险极易引发火灾的。3.4.1条规定: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厂房之间及其与乙、丙、丁、戊类仓库、民用建筑等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4.1的规定(见附表)。
3.4.2条规定:甲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0m ,与架空电力线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11.2.1 条的规定,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可燃、助燃气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4 章的有关规定。
据此判断,甲、乙类厂房不仅不允许设在民用建筑内,而且必须与民用建筑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厂房设计标准规范有哪些
厂房设计标准规范:一、工业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二、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工业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工业厂房和地下工业厂房的设计。
三、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工业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四、工业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五、工业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厂房装修设计要点:一、间隔的选择在装修进程中常常有的区域要进行合理划分功用区,如此就需要用间隔来进行切割,当前常用的间隔普通为:轻钢龙骨石膏板间隔、不锈钢玻璃间隔、铝塑板钢化玻璃间隔以及纯钢化玻璃间隔等,这些间隔都可以起到划分的效果,只是所代表的作风各别,价钱也不以样,轻钢龙骨石膏板间隔的造价较低,往往轻易被承受。
二、消防报批为了平安必然不要无视消防器材装置,装置消防设备前需求到本地的消防局进行报批,工程竣工后还需求报审。普通报批消防手续需10天左右才可以完成,所以在装修前应先找消防公司进行此项工程的洽谈。三、注重地面材料厂房装修首先要考虑的是地面部分,一般的厂房装修地面是不需要承载负荷的,那么就可以考虑用一些物美价廉的装饰材料,比如地板砖或者复合木地板等来做厂房地面装修材料,有的厂房装修时要考虑防静电,那么就要选择防静电地板或防环氧地坪等来做为厂房装修地面的首选材料,还有的厂房装修时需要地面承载负荷,那么就必须要在地面基层做混凝土,混凝土分为商业混凝土和土做法混凝土两种,前者造价略高但质量稳定,后者价格较低质量一般,然后在混凝土基层上再铺设其他质地比较坚硬的石材做饰面即可。
四、合理的顶面设计另外在厂房装修时还要注意的是顶部,厂房的顶部通常较高,且大多数都是钢结构框架,在装修顶部时先要设计消防、通风、及中央空调的合理安排,因为这些都是厂房装修中必要的硬件设施,尤其是消防。接下来就是根据使用的要求来确定是否吊顶的问题了,厂房吊顶的材料很多,如果为了美观些可以用矿棉吸音板、石膏板、铝塑板等材料来为顶部做装饰,还可以不做任何吊顶,把顶部需要隐藏的或者不美观的一些设施做局部的修饰也是一种现代的、简约主义设计。
工商在执法时说的“三合一”违法名词是根据什么法律,那一条,什么具体内容
“三合一”建筑是“多合一”建筑的典型之一,其定义及类型是: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现象都称为“三合一”现象,所有集生产(经营)、储存、居住等功能为一体的建筑称为“三合一”建筑。其主要有以下类型:1、在厂房、库房等工业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这种类型主要存在于一些中小型企业。
2、在民用建筑内设置车间、仓库,这种类型主要存在于一些个体企业和家庭式作坊。
3、民用建筑集店铺、仓库、住宿为一体,这种主要存在于个体工商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应当限期加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
建筑室内工程验收规范
第1.0.1条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注:有放射性、防腐蚀、防火等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或有关规定执行)第1.0.2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符合现行材料标准的规定。
对材料质量发生怀疑时,应抽样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0.3条 装饰工程所用的砂浆、石灰膏、玻璃、涂料等,宜集中加工和配制。第1.0.4条 装饰材料和饰件以及有饰面的构件,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损坏和变质。第1.0.5条 抹灰、涂料和刷浆工程的等级及适用范围,应符合设计的要求。第1.0.6条 装饰工程应在基体或基层的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第1.0.7条 高级装饰工程施工前,应预先做样板(样品或标准间),并经有关单位认可后,方可进行。其他等级的装饰工程是否需做样板,应由设计确定。第1.0.8条 室外抹灰和饰面工程的施工,一般应自上而下进行。
高层建筑采取措施后,可分段进行。第1.0.9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应待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并在不致被后继工程所损坏和玷污的条件下进行。室内抹灰在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前施工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第1.0.10条 室内吊顶、隔断的罩面板和花饰等工程,应待室内地(楼)面湿作业完工后施工。第1.0.11条 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顺序,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抹灰、饰面、吊顶和隔断工程,应待隔墙、钢木门窗框、暗装的管道、电线管和电器预埋件、预制钢筋混凝土楼板灌缝等完工后进行;二、钢木门窗及其玻璃工程,根据地区气候条件和抹灰工程的要求,可在湿作业前进行;铝合金、塑料、涂色镀锌钢板门窗及其玻璃工程,宜在湿作业完工后进行,如需在湿作业前进行,必须加强保护; 三、有抹灰基层的饰面板工程、吊顶及轻型花饰安装工程,应待抹灰工程完工后进行;四、涂料、刷浆工程,以及吊顶、隔断罩面板的安装,应在塑料地板、地毯、硬质纤维板等地(楼)面的面层和明装电线施工前,以及管道设备试压后进行。木地(楼)板面层的最后一遍涂料,应待婊糊工程完工后进行;五、祛糊工程,应待顶棚、墙面、门窗及建筑设备的涂料和刷浆工程完工后进行。
第1.O.12条 室内外装饰工程施工的环境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刷浆、饰面和花饰工程以及高级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不应低于5℃;二、中级和普通的抹灰,溶剂型混色涂料工程以及玻璃工程应在0℃以上;三、裱糊工程不应低于10℃;四、使用胶粘剂时,应按胶粘剂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五、涂刷清漆不应低于8℃,乳胶涂料应按产品说明要求的温度施工;六、室外涂刷石灰浆不应低于3℃。注:①环境温度是指施工现场最低温度。②室内温度应在靠近外墙离地面高500mm处测量。第1.0.13条 装饰工程必须作好成品保护,施工用水和管道设备试压的水,不得污损装饰工程。
期1.0.14条 装饰工程施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等的要求,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其材料堆放应注意安全防火。第二章 抹 灰 工 程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2.1.1条 本章适用于一般抹灰和装饰抹灰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第2.1.2条 抹灰工程采用的砂浆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如设计无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外墙门窗洞口的外侧壁、屋檐、勒脚、压檐墙等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二、湿度较大的房间和车间的抹灰——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三、混凝土板和墙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水泥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 四、硅酸盐砌块、加气混凝土块和板的底层抹灰——水泥混合砂浆或聚合物水泥砂浆;五、板条、金属网顶棚和墙的底层和中层抹灰——麻刀石灰砂浆或纸筋石灰砂浆。
第2.1.3条 抹灰砂浆的配合比和稠度等应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水泥砂浆及掺有水泥或石膏拌制的砂浆,应控制在初凝前用完。第2.1.4条 砂浆中掺用外加剂时,其掺入量应由试验确定。第2.1.5条 木结构与砖石结构、混凝土结构等相接处基体表面的抹灰,应先铺钉金属网,并绷紧牢固。
金属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第2.1.6条 抹灰前,砖石、混凝土等基体表面的灰尘、污垢和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洒水润湿。第2.1.7条 平整光滑的混凝土表面,如设计无要求时,可不抹灰,用刮腻子处理。
第2.1.8条 抹灰前,应先检查基体表面的平整度,并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设置标志或标筋第2.1.9条 抹灰前,应检查钢、木门窗框位置是否正确,与墙连接是否牢固。连接处的缝隙应用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加少量麻刀)分层嵌塞密实。第2.1.10条 室内墙面、柱面和门洞口的阳角,宜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不应低于2m,每侧宽度不应小于50mm。
第2.1.11条 室内抹灰工程,应待上下水、煤气等管道安装后进行。抹灰前必须将管道穿越的墙洞和楼板洞填嵌密实。散热器和密集管道等背后的墙面抹灰,宜在散热器和管道安装前进行,抹灰面接搓应顺平。第2.1.12条 外墙抹灰工程施工前,应安装好钢木门窗框、阳台栏杆和预埋铁件等,并将墙上的施工孔洞堵塞密实。
第2.1.13条 外墙窗台、窗楣、雨篷、阳台、压顶和突出腰线等,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或滴水槽(见图2.1.13),滴水槽的深度和宽度均不应小于10mm,并整齐一致。第2.1.14条 各种砂浆的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振动;凝结后,应采取措施防止玷污和损坏。第2.1.15条 水泥砂浆的抹灰层,应在湿润的条件下养护。
第2.1.16条 冬期施工,抹灰砂浆应采取保温措施。涂抹时,砂浆的温度不宜低于5℃。第2.1.17条 砂浆抹灰层硬化初期不得受冻。气温低于5℃时,室外抹灰所用的砂浆可掺入混凝土防冻剂,其掺量应由试验确定。
做涂料墙面的抹灰砂浆中,不得掺入含氯盐的防冻剂。第2.1.18条 冬期施工,抹灰层可采取加湿措施加速干燥。如采用热空气时,应设通风设备排除湿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