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律师事务所存在着规模小、规范程度不够和没有形成专业化的问题,这样就无法抗衡来自国内外规模律师事务所的冲击,所以为了我市律师事务所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要走向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可是如何才能使我市的律师事务所达到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呢?我认为,一个律师事务所要想完成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必须结合当地的自然因素,如地方经济状况、人口数量、城市规模、企业的发展情况、平均生活水平等。结合我市,要完成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首先应当确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是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但是在完成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过程中必须有所侧重,即要进一步阐述三者的关系,从发展的角度看,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与规范化是专业化的前提和基础,专业化是规模化和规范化的一种结果和体现。同时,专业化又为规模化和规范化创造了发展的条件,但是真正的实现目的却又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机制和资金分配机制贯穿着发展的始终。首先,规模化的含义就是要求律师事务所必须使从业人员、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和抗击能力达到一定的规模或标准,也就是说首先要解决从业人员和资产的数量化,这是前提条件。如果从业人员和资产偏少则无法实现规模化,那么如何解决人员和资产的问题呢?我想要运用好管理机制和资金分配机制。目前我市中小城市,要想发展规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机制----公司化管理,即按照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则去管理,那么,律师事务所的组织机构可设置如下: 合伙人大会 1律师研讨委员会 2、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部组织机构改革 所务会(执行和经营管理机构 3、刑事部 4、民事部 监事会或监事(监督机构) 5、非诉讼部 6、…… 以上合伙人的大会相当于公司的股东会,是非常设机构,每年至少要召开两次,有全体合伙人组成,讨论决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经营方针、分配方案等重大事项;所务会由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副主任,由合伙人大会选举产生,对内执行单位业务,对外代表单位属于常设机构,负责招集合伙人大会,执行合伙人大会的决议并决定律师所的经营计划和具体管理方案。所务会下社律师研讨会及各部门,律师研讨会相当于法院的审判委员会,由所务会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定期召开,研究讨论各部门负责人上报的疑难案件,为承办案件的律师把关和提出可行性建议。监事会(也可设一至两名监事)负责对单位的财务、政务及律师违法办案进行监督,同时结合律师事务所实际要相应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上述组织机构设置体现了规范化。另外为了能充分实现规模化则要吸收从业人员和扩大律师事务所的资金积累,那么就必然考虑到资金分配制度。目前我市律师事务所的资金分配体制单一不利于执业机构的规模化发展。我认为在规模化发展的初级阶段,可以允许各种分配机制并存,具体如:(1)按营业额比例提成;(2)按月完成定额任务,余额为个人所有;(3)基本工资制度,即保证基本工资,当然是由律师事务所给这类从业人员分配案件,由专业人员去完成,律师事务所从收取的代理费中提取高比例的数额归律师事务所,从业律师从中获取低比例的提成以保证自己的基本工资。多劳多得,这中分配方案特别适合没有案源的年轻律师的心愿,是广聚年轻律师的一个很好途径。上述分配方案中每一类都很适合其存在的人群,按照从业人员的意愿选择自己的分配制度,这样可将更多的从业人员聚到一个律师事务所,同时,律师事务所要根据情况提取公积金,来扩大资金积累,最后完成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在实现律师事务所规模化、规范化的过程中,逐渐尝试着进行专业化分类,分类时先粗化逐渐细化,不能绝对的专业化,只是有目的的相对侧重专业化,如专业性强的案件尽可能由专业部门律师承办或协助。同时,要进行专业方面的人员培训,最终逐渐完成专业化的目的。总之,使我市的律师事务所向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是必然趋势,但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决不是一促而就的,在发展的过程中,要始终结合好三者的相互关系,运用正确的方法和有力的手段,最终使我市律师事务所顺利走向规模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求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或章程
导语:律师在职场上每天会与大量的法律法规、法学理论乃至其它领域的学科打交道时代在发展,知识在更新,律师的知识库无疑也要与时俱进,不停地吸纳新的内容。
如何做好律师管理工作一:一是注重行业监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
完善律师诚信档案建设,依托管理平台和律协网站,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执业资格、职业道德和执业操守等情况进行客观记载并及时做到信息公开。召开全市法律工作者大会,要求法律工作者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下发《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不规范执业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党律师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政治学习、违法违规反面案例剖析等增强法律工作者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和尽职执业的意识。严格落实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和投诉举报制度,加大对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定期走访公检法等部门,及时发现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在参与会见,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和提升办案质量。
二是注重培训实效,提高律师业务能力。
配合宁波市司法局和宁波律协,先后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加了宁波首届知识产权天一论坛、券商律师交流会、外观设计侵权主题讲座、商事纠纷法律实务讲座、浙江“控辩大课堂”等活动,为律师提升执业素养和理论修为提供了平台。同时,组织律师参加了首届律师演讲赛、律师运动会、兵乓球羽毛球篮球赛等文体活动,提高了团队凝聚力和行业文化氛围。组织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三·五”学雷锋日等活动积极参与为职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维权等公益性法律服务活动举办青少年公益讲坛,参与“小星星法治课堂”广播为青少年发展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不断构建公益法律服务长效机制。积极承办好法律援助案件,不断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做好市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来电来访接待工作,及时解答群众疑难。
三是注重横向联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严格执行《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建立与公安、检察、审判等部门的律师行业监管跨部门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交流沟通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的工作情况,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享有知情权、申请权、阅卷权以及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会同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了律师权益保障座谈会,围绕律师会见、阅卷、程序通知、权利救济渠道等方面展开意见征询。会同市法院审监部门对律师进行案件审理及办案流程方面的问卷调查,通过摸清情况底数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如何做好律师管理工作二:一、进一步加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要着眼于满足不同群体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切实厘清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工作体系的基本平台、基本力量、基本方法和基本要求,逐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从打基础向提质量转变,从搭框架向建制度转变,从试点探索向全面推进转变。一是要大力实施2014年法治无锡建设实事工程——“全面推进法律顾问覆盖工程建设”二是要牵头推进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参与镇(街道)、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中心站、点建设三是要牵头研究制定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目录。四是年内新建20个以上“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基地(中心、站、点),继续巩固提升现有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基地(中心、站、点)规范化建设。五是加快探索与实践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政府购买机制。
二、进一步提升律师服务经济转型发展的能力
要按照省厅“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和法律服务“四万工程”,以及市委“项目建设深化年”要求,继续深化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一是要认真落实转型发展“十项措施”,及时推出企业兼并重组、涉外法律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服务产品,为企业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供服务。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市律师高端专业人才库(主要包括涉外、金融、公司上市等),更好地服务无锡经济发展三是要发挥好法律服务专业志愿团队的作用,推动各专业律师服务团深入开发区、园区、企业开展活动,全力保障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四是要与市经信委等部门合作开设无锡市中小企业法律大讲堂,成立无锡市中小企业律师宣讲团,通过讲座、论坛、沙龙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和重点项目实施单位防范法律风险。五是要加强政府和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六是要进一步推进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
三、进一步提升律师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是要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规范化。推出律师事务所“5A”规范化建设意见(指引)。二是进一步强化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规范化,重视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及时运用好考核结果。三是进一步强化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四是组织开展第三届无锡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无锡市优秀律师评选活动。
四、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与公、检、法的沟通协调机制。认真贯彻去年出台的《关于加强法官与律师沟通协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审查逮捕阶段辩护律师意见交流与反馈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积极构建律师与司法人员良性互动关系二是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律师执业中存在的“三难”等问题进行调研,真正发挥好律师有效制约公权力,加大司法实践的参与度,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重点要配合好市人大对贯彻实施《律师法》的调研、视察。三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组织和引导律师事务所加强与境内(外)律师事务所的合作、协作,进一步提高执业能力水平四是要健全青年律师关怀机制,组织优秀青年律师外出学习培训,继续开展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规范化管理培训班,强化负责人管理责任意识。五是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通过组织开展辩论赛、书画摄影比赛等。进一步提升律师文化素养,凝心聚力、弘扬主旋律,增强律师的组织归属感。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规范高效运行
着重抓住行政许可、年度检查考核、投诉处理、监督指导四个重点环节,进一步强化监管。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建立、完善和落实有关法定管理制度的日常指导监督,并将此作为年度考核、评价表彰的重要条件。二是要进一步强化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建设,进一进完善行政许可、服务、投诉处理等规范行政管理和服务的操作指引。三是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建立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同步查询办理机制。四是要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进一步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行政管理和执法活动,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提升服务满意率。五是要完善律师诚信建设。认真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全省律师行业诚信建设的意见》,结合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诚信和社会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律师行业诚信信息系统,健全诚信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惩戒力度。
六、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要积极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市委“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年”要求,把握形势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创新服务举措,创出特色品牌。二是要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例会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律师党支部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在优秀青年律师中发展党员,关心爱护青年律师党员的成长。四是要进一步健全服务型党组织长效机制建设,充分调动和激发律师党支部和广大律师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五是要完成市律师协会党委换届工作。
如何才能提高律师事务所办公效率
律师事务所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所名称为 律师事务所
地址设在:。
第三条 本所的宗旨:(各所自定)
第四条 本所的组织形式为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为 、 、、、 。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第五条 本所的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本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严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和指导,并接受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
第二章 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
第七条 本所开办资金总额为: 万元。其中: 出资 万元;出资 万元;出资 万元;出资 万元;出资 万元。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
第八条 本所以 等法律事务为主,兼顾其他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为:
(一)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第九条 本所在业务建设上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并执行以诉讼、非诉讼办案操作规程和办案质量负责制为主线的各项业务管理规章,注重法学理论研讨和典型案例的研究,注重律师人才的培养和律师培训交流,以增强本所的综合实力。
第十条 本所根据律师业务发展的需要,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设立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业务部门。
第四章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产生、职责和变更
第十一条 本所的代表人是主任,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所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负责召集合伙人会议;
(三)代表本所对外签订各项合同;
(四)批准财务开支;
(五)合伙人会议决定由主任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本所设副主任若干人,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二年,根据业务分工协助主任处理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主任任职期间因工作失误给本所造成重大损失或明显不称职,经合伙人会议三分之二以上人员提议并决议,可以免除其职务,选举新的主任。
第五章 合伙人会议的组成和职责
第十五条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是本所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合伙人会议行使以下职权:
(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选本所主任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五)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六)决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及除名;
(七)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
(八)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九)决定本所的变更、终止;
(十)其他需要提交审议的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 合伙人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提议可以召集临时会议。合伙人因故不能参加合伙人会议的,可以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行使权利。
第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合伙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有表决权的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六章 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本所律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享有相应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七章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本所建立健全行政、财务、业务、收费等管理制度,具体管理制度另行制定,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所办理各项法律事务,由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用、统一入帐,任何律师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所内统一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 本所的收入分配方案由合伙人会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具体标准按照合伙协议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所律师应当依法纳税,律师事务所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对其所创业务收入在按照规定提取效益工资、摊销公共费用支出和扣除各项税费及公共积累后,剩余部分作为本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
第二十六条 本所按有关规定按时足额向律师协会缴纳会费。
第二十七条 本所设立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规定确定。
第八章 律师事务所变更、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八条本所变更名称、组织形式、隶属关系、住所、负责人、合伙人、章程和合伙协议等重大事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九条 本所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本所合伙人已不足三人,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齐;
(二)本所的资产已不足10万元,且在三个月内未能补足;
(三)合伙协议中约定的终止事由出现;
(四)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
(五)被依法吊销执业证书;
(六)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应当解散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本所经合伙人会议决定解散或因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应当成立清算组,对事务所的财产进行清算。合伙人有权参加与清算有关的活动。
第三十一条 在清算期间,本所所有执业律师停止执业,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及律师执业证书全部上交原登记机关。尚未办结的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解决。
第三十二条 律师事务所解散后,应当清偿所有债务。对剩余的财产,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进行分配,本所财产不足以偿还债务时,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对剩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十三条 律师事务所解散后,应当将财务帐簿、业务档案、印章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行政机关。
第九章 章程的解释、修改和补充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由合伙人会议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联名提出修改、补充意见时,合伙人会议应当讨论决定是否修改或补充。修改、补充章程时,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签名,报登记机关备案后,方可生效。
第三十六条 本所合伙人会议可根据本章程的基本原则,制定实施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全体合伙人签字,报司法行政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
年月日
一.信息化应用背景 律师事业发展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对律师的管理提出了现代化的要求。随着IT产业的迅猛发展,实行网络化管理,已成为实现律师业现代化管理的重要途径。相比其它行业,律师行业的专业性、独立性很强,事务所中的各个律师除共同合作办理的案件之外,彼此之间的工作很少有交叉的地方。实践中总是根据不同案件的需要,几名律师及助理进行组合,分工负责、共同承办一个案件。律师事务所中,尤其是有一定规模的事务所,每名律师都根据自身的优势有其专攻的方向,例如负责知识产权的,不会涉及到刑事案件;负责诉讼案件的,不会干涉到非诉的部分;专门负责涉外部分的,很少涉及国内的案件。律师不是“万金油”,他们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中各司其职,共同合作以最优的方式实现案件的办理。因此,实践中的情况常常是,每名律师的手中有多个不同的案件,每个案件互不相关,并且当事人、合作对象也不一样,然而每个案件却又都同时进行着。在复杂的合作办案过程中,某位律师分别牵扯到了与多个不同合作伙伴的关系,再加上他们很可能不在同一个地方办案,因此他们之间共享联系人、互换文件、数据、彼此之间的无障碍沟通协作十分重要。另外,律师行业十分注重证据的保持,因此,文档、电子邮件在日常工作中占有很大比重,其往来证据与数据的安全保密性总是摆在首要位置。目前,在律师事务所中,局域网和广域网接入已经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此类应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内部主要应用为网络会议、案件讨论、信息发布、资源共享、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和事务所内各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等;在对外方面主要体现为事务所之间的业务交流、事务所与主管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络以及事务所与社会之间的公众监督等。OA系统应用的特点 目前律师行业的信息化建设距离律师行业自身的特殊要求尚有较大距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集成化问题:使用多种通讯工具和不同的电子邮件客户端工具造成信息分别存储于各种不同的媒介和档案中,无法进行快速查询;大量电子邮件中的正文与附件都自成体系,查找某一文件时常出现混淆;众多的常用文档充斥,其导入、存储、检索、修改与维护的方式各不相同,应用起来费时费力;■ 协作性问题:网络会议由于各律师对于案件了解程度不一,准备不足,经常流于形式;无法共享其他律师掌握的案件和联系人资料,相互之间会出现重复工作的现象;无法及时知晓其他合作律师的日程安排,很难及时召集合作办案人员开会、讨论案情,以致协作办案过程出现困难,工作被延误;■ 动态化问题:一份文件常必须由多个律师经手,但每人侧重的点及权限各不相同,在文件的流转过程中常会出现交叉与失误;由于律师经常外出办案取证,信息快速变化,难以实现对于案件进程的动态化监控;涉案人员,包括律师、助理、委托人和证人在案件进行中都有一定的动态变化,造成沟通困难;■ 移动性问题:外出办案时常脱离局域网环境,无法与事务所及时进行资料、案情互动;长时间处于车辆、飞机上,大量时间碎片不能得到良好的应用,工作效率低下;■ 保密性问题:由于律师事务所工作的特殊性,如果大量机密信息与文件只能通过外部电子邮件或者外部通讯工具进行传递,很容易被监听获取,安全性缺乏保障;二. 景尚科技OA解决方案经过对律师行业的深入研究,景尚科技总结过去的实战经验,采用国际上先进的协同应用管理思想作为主要理论依据,提出如下观点:律师行业要想解决现阶段所面临的管理问题,满足律师行业发展需求,就必须引入先进的协同应用管理理念和律师事务所协同应用系统。推行协同应用系统后会给律师事务所带来什么好处?针对律师行业的需求特点,通过景尚科技OA构建的协同应用平台将给律师事务所带来一个完美的诠释并且协助律师事务所达到一切随需而变的目标。通过景尚科技在律师行业解决方案,律师事务所可获得专门针对律师行业设计的各类管理工具和业务流程,并提高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力,最终获得盈利。景尚科技OA能将当今最先进的协同技术与景尚科技对律师行业的深入理解全面地结合起来,为律师事务所提供最佳的技术服务,最终解决信息资源即时传递、流程配置、流程管理、跟踪和分析用户行为等跨组织流程核心的问题。系统能让用户能够真正享受到由协同软件所带来的商业利益:如直接与律师事务所分散在各地的委托人或业务伙伴进行沟通,进行信息共享,有效提高办案效率、规避行业风险等。系统帮助律师事务所对各类业务关系进行日程计划和安排,以便更好地维系客户和协作关系。系统支持手机、PAD使用。为经常移动办公的律师提供了良好的工具和手段。在律师进行实地调查和取证时,帮助分散在各地的律师迅速、有效地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发出取证信息、现场需求以及要求获得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持等,达到及时、高效地与组织交换信息的目的。同时,系统通同Intel倡导的移动计算的完美结合帮助律师在旅途中充分利用时间碎片进行办公和交流,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在系统中建立律师业务协作区,既可以满足律师机构内部协同工作的应用,又能够实现律师机构与客户之间的交流、沟通。协作区能帮助律师事务所管理、追踪及控制分散在各地的办案人员和客户、以及整个案件受理周期,从而对各类成本和业绩均能了如指掌,同时也能让委托人能更有效地进行案件受理进度了解,使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之间能完全打破信息孤岛,全方位交流案件状况。协作区还能够向律师事务所提供决策所必须的来自各方面的准确、实时的信息。通过这个协作平台,律师事务所可以改善与竞争对手之间的关系,可以共同交流办案经验,提高客户成长率,实现共赢;也可以进一步巩固和已有客户的关系,聆听客户心声,拓展业务分类,完善服务质量,实现双赢;也可以实现事务所内部的信息共享和传达,使律师行业用户与不同时区、地区、不同系统的各业务伙伴组成动态的合作关系以适应多变的市场需求,提高敏捷的市场响应能力。而对于固定流程中的问题,律师机构能够通过系统工作流引擎针对行业的特点进行流程定制,使律师业务处理的流程更加自动化和更有效率,从而全面提高运作效率。以此提升律师机构的市场反应速度、应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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