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经济,有一个极其特殊并且规模巨大的行业——城投。
什么是城投,大家知道吗?
城投的“学名”一般被称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简称平台。
不难看出,意思基本上就是替地方政府融资,并用融来的钱做公益性基础建设和土地开发,而城投的股东一般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国资委,地方政委财政局,因此,又被称为地方政府的马甲,由以上可见,城投的核心特征是——公益性!城投做的是政府的事,而不是市场的事。公益性或者说市场化,是界定城投最重要的标准,那怎么看一家企业是否市场化,很简单,钱!看他的收入,经营性现金流入是来自于政府,还是来自于市场。
或者,可以理解为,这个企业的客户,是政府还是市场?
近日,金华市区宾虹路上的一则事更是闹上了新闻,标题是这样的:两部门“掐架”收费员很尴尬。视频内容大概如下,市城投和金开城投,两家公司各执一词,一方说车位收费归我家,另一方又说车位收费归我家,双方好像都有理有据,
大家看了这则新闻是怎样理解呢?而这两家城投公司平台,是否市场化了呢?这个疑问留给大家来解答。
其实我觉得,这无非就是谁更有话语权,怎么理解呢,举例给大家,首先要看他的股权结构,看股权结构就是看融资人的控股股东是谁,看似这句话很简单,但实际,这个问题深藏奥妙,第一,要看控股股东是不是政府,有的融资人,其实股东并不是政府,而是城投公司,这就好比父亲儿子孙子的关系,首先要确定,谁是父亲,谁是儿子,谁又是孙子,试想一下,在父亲那里,是儿子有话语权还是孙子呢?
这样想,是不是问题就简单多了?
以上仅代表个人想法!
最后,结尾我要留给大家一个爆点。政府欠款的问题。
这其实是一个反常识的观点:
对城投企业而言,政府欠款越多,企业信用资质越好!
What?看到这里,小伙伴们是不是已经瞪大了眼睛,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我留给大家思考!
政府欠款不给钱怎么办
政府欠款不给的,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款。人民法院受到该诉讼请求后,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受理案件,并且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政府方拒绝履行支付欠款的,那么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让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人民法院受到申请后,会强制执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政府恶意拖欠工程款怎么办
法律分析:1、 债务纠纷,需要债权人与债务人、担保人协商解决。2、 协商不成的,需要债权人到法院提起诉讼。3、法院判决后,债务人有能力执行判决但无正当理由拒绝执行判决或有证据证明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债务人会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三十八条 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政府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乙方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起诉要回。也可以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向相关媒体寻求帮助。对于恶意透支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相关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和存款等。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以上就是关于城投公司,看这一篇就够了全部的内容,如果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以关注我们,你们的支持是我们更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