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立以来,中心始终严格按照导则ISO/IEC17025的要求,建立并运行质量管理体系,坚持“科学、公正、准确”的质量方针,注重实验室能力建设。中心内设有综合部、技术标准部、国际合作部、办公室及安防电子、软件测评、实体防护及警用装备、警用服装服饰、信息安全技术、计量校准等六个检测部。现有包括行政管理、技术人员等共计130人,其中博士8人、硕士37人、大学/大专61人,专业技术人员占职工总数的76%,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占技术人员的27%。中心现有实验室面积约为9500多平方米,各种仪器设备900多台套,固定资产8000多万元。建有电性能、安全性能、防护性能、电磁兼容(EMC)5米法电波暗室、防弹性能、锁具测试、环境试验、警用装备、警用服装服饰、信息安全、软件测评、消音室、声学、光学、长度力学、视频图像(暗室)、通讯屏蔽、步行、防伪、技侦、UL294、UL639、UL1037 WTDP目击测试、计量等20余个专业实验室, 并在北京近郊设有靶场,开展各类防暴(爆)、防化产品的测试和检验方法的研究。中心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的计量校准能力为136项,检验能力达328项,检查能力3项。具备按照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及IEC、UL、CE等国际标准开展相关测试服务工作的能力。检验类别涵盖国家、行业质量监督抽查检验、仲裁检验、质量鉴定、司法鉴定、生产许可证检验、委托检验、型式检验、计量校准检定、信息安全检查、科技成果鉴定检验。业务范围包括社会公共安全防范、信息安全、警用装备、警用服饰等领域内系统及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查,各类安全防范工程的检测,计量器具的校准检定。多年来,中心不断追求卓越,技术创新,形成了涉及500多种类产品,7千多个项目的实验室能力和优势。
地质调查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建议
我国古代的标准化源远流长,基中最著名的是秦代对文字、轨距、度量衡等的统一化以及北宋活字印刷术的发明,成功地运用了标准件、互换件、分解组合等标准化的方法和原理。
中国近代标准化约在20世纪30年代开始起步,1931年成立了工业标准委员会,并编写标准,1946年颁布《标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设立了标准化规格化处、标准局、国家标准计量局、国家标准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标准化行政管理机构,以及成立了各类标准化研究院所、标准化协会等。1988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随着中国经济建设事业的开展,标准化工作得以快速发展,目前已发布各类标准化管理办法几十项,发布国家标准约2万余项,行业标准约3万多项。
一、标准基本情况
从总体上来看,截止2003年底,我国省、市级标准化管理部门有85家;从事标准化研究的科研院所有112所;标准化协会97家;各类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47个,分技术委员会328个,委员总数达1.6万人。从制定的标准数量和规模来看,截止2002年底,我国已经发布国家标准20206项,其中强制性能国家标准2789项,占13.8%;行业标准33000多项;地方标准化5300多项;企业标准近100万项。这些标准对于提高我国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和促进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标准级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标准划分为四个层次,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各层次之间有一定的依从关系和内在联系,形成一个覆盖全国又层次分明的标准体系。
(1) 国家标准。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编制计划、审批、编号、发布。国家标准代号为GB和GB/T,其含义分别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当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该行业标准应自行废止。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编制计划、审批、编号、发布、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部分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如下:汽车——QC、石油化工——SH、化工——HG、石油天然气——SY、有色金属——YS、电子——SJ、机械——JB、轻工——QB、船舶——CB、核工业——EJ、电力——DL、商检——SN、包装——BB。推荐性行业标准在行业代号后加“/T”,如“JB/T”即为机械行业推荐性标准,不加“T”为强制性标准。
(3)地方标准。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的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有: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药品、兽药、食品卫生、环境保护、节约能源、种子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地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编制计划、组织制定、审批、编号、发布。地方标准也分强制性与推荐性。
(4)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企业产品标准其要求不得低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企业标准由企业制定,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主管领导批准、发布。企业产品标准应在发布后30日内向政府备案。 此外,为适应某些领域标准快速发展和快速变化的需要,于1998年规定在四级标准之外,增加一种“国家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作为对国家标准的补充,其代号为“GB/Z”。指导性技术文件仅供使用者参考。
三、标准种类
根据标准管理的需要,标准种类一般按行业、性质、功能分类。
(1)按行业分类
目前我国按行业归类的标准已正式批准了57大类,行业大类的产生过程是:由国务院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的申请报告,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目前是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确定,同时公布该行业的标准代号。
(2)按标准性质分类
通常按标准的专业性质,将标准划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三大类。 在标准化领域中,对需要统一的技术事项所制定的标准称为技术标准;而对需要协调统一的管理事项所制定的标准叫管理标准;为实现工作(活动)过程的协调,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对每个职能和岗位的工作制定的标准为工作标准。
(3)按标准的功能分类
基于社会对标准的需求,为了对常用的量大面广的标准进行管理,通常将重点管理的标准分为:基础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安全标准、卫生标准、环保标准、管理标准。
四、标准化法律法规
我国的标准化法规体系由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是标准化法规体系的顶层法律,体系中的所有法规和规章均以该法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依据《标准化法》颁布的有关该实施的行政法规。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制定了24个与之配套的部门规章,初步形成了较为齐全的标准化法规体系。
五、标准制修订程序
国家标准的制定有一套正常程序,每一个过程都要按部就班地完成。同时为适应经济的快速发展,缩短制定周期,除正常的制定程序外,还可采用快速程序。
(1)制定国家标准的正常程序 我国依据ISO/IEC导则第一部分:技术工作程序(1995年版)颁发了国家标准GB/T 16733-1997《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该标准将国家标准的制定程序划分为九个阶段:
a. 预阶段 该阶段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充分研究和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新工作项目建议。
b. 立项阶段 对新工作项目建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审查和协调的基础上,提出新工作项目。
c. 起草阶段 标准起草阶段是制定标准的关键阶段,该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是: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和有关附件。
d. 征求意见阶段 向标委会委员和有关单位发送标准征求意见稿,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标准起草工作组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标准送审稿、回函意见处理汇总表。
e. 审查阶段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会审或函审的形式对标准送审稿进行审查、表决,一般同意票数在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通过。通过的送审稿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并编制报批稿。对于难度较大和争议较多的标准送审稿一般采用会议审查方式。
f. 批准阶段 对标准报批稿进行审查、批准和编号,并提供标准出版稿
g. 出版阶段 由出版社印刷出版正式标准。
h. 复审阶段 按规定定期对标准进行复审。
i. 废止阶段 根据复审结果,通过一定形式宣布某标准废止。
(2)制定国家标准的快速程序 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8年发布了《采用快速程序制定国家标准的管理规定》。快速程序是在正常标准制定程序的基础上省略起草阶段或省略起草阶段和征求意见阶段的简化程序。凡符合下列之一的项目,均可申请采用快速程序:
a. 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制定国家标准的项目;
b. 等同采用或修改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制定国家标准的项目;
c. 现行国家标准的修订项目;
d. 现行其他标准转化为国家标准的项目。 采用快速程序的项目,按《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GB/T 16733的要求进行管理。制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程序与国家标准差不多,企业标准的制定程序可适当减化。
六、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概况
采用国际标准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技术政策,为此,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了《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规定了采用原则、采用程度、表示方法和有关措施。
(1)采标表示方法采用国际标准分为:等同采用(idt或IDT)、修改采用(mod或MOD)和非等效采用(neq或NEQ)三种。等同采用:GB/T ××××-××××(ISO ××××:××××,IDT)修改采用:GB/T ××××-××××(ISO ××××:××××,MOD)对于等同、修改采用国际标准(包括即将制定完成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不包括国外先进企业标准)编制的我国标准,在标准封面上必须注明采用标准和采用程度;在标准前言中,写明被采用标准的组织、国别、编号、名称、采用的程度和简要说明我国标准同被采用标准的主要差别。非等效采用编制的我国标准,则不需在封面上标注,也不算是采标。但在前言中应说明“本标准与ISO ××××:××××标准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2)我国标准采用国际标准情况到2001年末国家标准总数为:19744项,其中采用ISO标准4453项(等同采用1091项;等效采用1744项;非等效采用1618项);采用IEC标准1911项(等同采用979项;等效采用479项;非等效采用453项);采用其他标准2502项(等同采用109项;等效采用705项;非等效采用1688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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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英康 张铁奎 米胜信 戴葳葳 彭秋月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摘要 本文根据2000~2006年地质调查项目实物地质资料的产生和管理现状的调研与考察结果,分析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中面临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从机构建设、资金保障、标准化、全程跟踪、服务利用、信息网络和政策法规7个方面,提出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建议。
关键词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现状;管理建议
一、前言
2002年国务院颁布了《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将岩矿心、标本、样品、光薄片等实物地质资料作为地质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家统一管理范围。这为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
国土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在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法接收、保管国家的重要实物地质资料,并组织开展全国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和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工作。
为此,实物地质资料中心从2001年开始广泛地开展实物地质资料的调研工作,收集有关实物地质资料,了解国内地矿部门、石油部门及其他一些部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现状。
2003~2006年实物地质资料中心,针对2000~2006年中国地质调查局布置的地质调查项目产生的实物地质资料情况和保管状况进行调研和实地考察工作。并于2006年10~11月开展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与社会化服务需求问卷调查活动。
本文通过对问卷调查的信息统计、分析,结合实地考察情况,及时了解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现状以及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具体困难,提出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建议,为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规划、增加经费投入、解决面临的问题提供了基础信息,以便尽快改善实物地质资料的保管环境,提高管理水平,从根本上管好、用好实物地质资料。
二、实物地质资料生产现状
2002年开始,在国土资源部和中国地质调查局的资助下,实物地质资料中心开展了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服务方面的专项研究。通过跟踪调查获得如下关于实物地质资料的生产信息。
自2000年以来,中国地质调查局部署矿产资源评价、区域地质调查等项目9541个,能够产生实物地质资料的项目5700多个,机械岩心钻探施工量847743m,如果按80%取心估算,将产生岩矿心约670000m,产生岩石标本、矿石标本、古生物化石等各类标本数十万块,以及矿石光片、岩石薄片、同位素年龄样、化探样品、副样等各类样品100多万件。
表1 地质调查项目岩心生产状况表
(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年鉴)
调查统计结果表明:岩矿心主要来源于矿产资源勘查评价项目,各类标本、样品类主要来源于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化探样品主要来源于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项目,水、工、环等地质调查项目仅产生少量的岩心、标本和样品。
2000~2003年,共产生岩心325304.58m、矿心7252.98m,古生物标本7139 块、岩石标本63273块、矿石标本1144块、岩石薄片62425片、光谱分析样45031件、化学分析样121452件、同位素年龄样 971件、岩石化学样 54901件、土壤化学样 643803件、水系沉积物化学样333254件。
2004~2005年,中国地质调查局部署地质调查项目3088个,其中1920个项目能产生实物地质资料。其中,岩心钻探工作量为270351m,大约产生岩矿心215000m,产生各类标本约5万多块和各类样品约30多万件。
产生大量实物地质资料的单位主要是中国地调查局直属单位、六大区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调院。由属地化的地勘单位、各省区市环境监测站、其他行业的地勘单位、高等院校承担的地质调查项目不多,产生的实物地质资料较少。
三、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现状
为了解中国地质调查局部署地质调查项目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情况,2006年开展了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工作。
1.问卷调查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与社会化服务需求调查问卷共计发放690份。发放范围包括地矿、冶金、有色、建材、黄金、煤田、矿山、地质院校等从事地质工作的单位,共返回调查问卷67份,见表2。
表2 调查问卷发放和回收情况统计表
上表说明参加地质调查项目地矿单位返回的问卷最多60份,占返回问卷比例的85%,发放到地质调查项目承担单位的问卷是130份,返回率为46.1%。未承担地质调查项目的单位和其他行业地矿部门的问卷返回数极低为7份,仅为发放数560份的1.25%。
返回调查问卷的67个单位承担的地质调查项目共1504项,其中基础地质调查项目328项,占总项目的22.0%;矿产勘查项目722项,占总项目的48.0%;水工环调查220项,占总项目的14.4%;其他项目234项,占15.6%。
保管实物地质资料的项目主要是矿产勘查和区域地质调查项目。其中,金属矿产勘查项目577个、非金属项目145个、区域地质调查项目210、区域矿产调查项目74个。
2.管理现状分析
通过对问卷调查中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状况信息统计、分析得到如下结果:
1)投入专项管理资金的单位占46.3%,有专人负责保管的占55.4%。
2)保存与产生的实物地质资料比例为85%以上,其中,全部保存的占20.0%,精减后保存的46.0%,期限保存的12.0%,不保存8.0%。
3)保存完好程度方面,全部完好保存的仅9.1%、基本完好40.0%、部分完好36.4%、比较差的9.1%。
4)实物地质资料保管部门与保管的实物地质资料比例:资料管理部门37.3%,项目组32.2%,专业研究人员10.2%,上级资料管理部门3.4%。
5)临时库房保存40.0%、永久库房36.7%、租用库房11.7%、露天堆放5.0%、就地掩埋13.3%、其他11.7%。
6)建立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档案的单位占44.6%、未建档的单位为37.5%;绘制实物资料摆放平面图的单位占25.0%,未绘制摆放平面图56.8%。
7)实物资料分类登记的37.5%,未分类的50%;建立检索查询系统的单位20.0%,未建的单位65.5%。
8)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中,执行国家标准的11.6%,国土资源部标准的2.3%,行业标准的30.2%,单位规定的39.5%,其他标准的16.3%。
从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状况问卷调查的统计分析结果可以看出,实物地质资料的总体管理水平非常低,见表3。
表3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水平信息表
表3中的结果表明: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在整体上都存在着需要解决的问题,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政策法规不健全,管理工作标准不规范、不统一,缺少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专项资金和缺少各级规范化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监督机构。
3.实地考察结果
在跟踪天津、成都和西安所146个项目进展情况、实物地质资料产生状况的调研过程中,开展了实物地质资料保管、服务现状的实地考察,单位包括内蒙古地调院、四川地勘局207队、四川地勘局403队、四川地勘局华阳区调队、陕西省地勘局地质一队、西北有色地勘院、陕西区调队和上海地调院,保存状况见表4。
表4 部分考察单位的实物资料保管状况信息表
实地考察的结果表明:多数基层地勘单位的实物保管条件较差,缺少基础设施和必要的管理设备,缺少专业管理人员,管理制度不健全,资料档案不全,管理较混乱。此外,各种地质调查的标本、样品随处散放的情况比较普遍。
四、产生问题的原因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资金投入少、人员配备不齐,实物保管率低、不规范,管理部门工作不到位,保管环境差,制度标准不统一等,见下列统计结果。
1)投入资金的单位仅占40%,有专人负责看管的单位不到60%。
2)保管与产生比例为85%,但全孔保存的不到30%,大部分岩心是缩减后保存的,保存完好、基本完好的仅50%左右。
3)资料管理部门保存的仅占40%左右,而大部分由项目或研究人员保管,建立实物地质资料保管档案的不到50%,进行分类登记的不到40%,能够进行检索查询的不到20%。
4)在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中,执行国家标准的占9.7%,国土资源部标准的25.8%,行业标准的20.9%,单位规定的30.6%。
5)地勘单位保存的大部分实物地质资料是岩矿心,对于其他的实物地质资料,由于没有具体的规定要求,实际管理情况比较混乱。
6)各类地质调查标本,多数保存在项目组或负责人手中,堆放在办公室、车库、院内,很少的一部分保存在临时库房。
7)样品副样、化探副样多数保存在测试分析单位或保存在各大区所的试验室内。
上述结果说明基层地勘单位知道实物地质资料保存的重要性,但因缺少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资金支持,虽然也能重视起来,但保管好实物地质资料的单位较少,究其原因在于:
1)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体制、机构不健全,组织尚未到位。
2)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法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不完善,缺少保障措施。
3)缺少指导和监管机构,缺少组织结构的整体规划,不同层次机构的职责不明确。
4)缺少专业化的技术队伍,不能提供技术支持,导致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不明确,工作方法、技术标准不完善。
5)实物地质资料保管环境差,基础设施、管理设备落后。
6)缺少资金支撑,无法进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设施建设、购置必要的设备、配备管理技术人员,基层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单位逐渐减少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人员,放弃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使实物地质资料保存数量逐渐萎缩、质量逐渐下降。
五、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建议
基于目前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状况,开展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体系的构成研究和制定总体规划已经成为主管机构必须考虑的紧迫问题。也就是说在国家非常重视地质资料服务的新形势下,短期内明确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体系的建设目标与指导思想、管理机构与服务机构、管理细则与规范原则(统一配备服务软件、统一标准规范、统一管理服务办法)、服务方式与服务队伍、服务措施与保障措施、服务网络与共建规定、服务设施与服务设备是十分必要的。
1.管理任务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任务是国家所属的各级馆藏机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接收那些在地质工作中产生的重要实物及相关说明资料,最大限度地保护它们并提供服务利用。
在整个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中,要按照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流程,即汇交(提交)/接收 — 验收 — 整理 — 建档 — 著录 — 入库 — 维护 — 服务,开展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要在上级主管部门领导下,按照我国的地质构造单元、成矿带划分等特征和国家地质调查项目、资源开发项目部署情况,负责制定全国的实物地质资料总体规划和阶段工作目标,组织汇交/接收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
2.管理建议
基于目前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现状,为解决现存的问题,真正管好用好实物地质资料,完成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任务,本文从7个方面提出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建议。
(1)馆藏机构建设
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投入资金了,基层地勘单位为保管岩矿心等实物地质资料做了很大的努力,终究是不堪重负。基层地勘单位在资金、管理人员、设施设备、安全保障等方面难于达到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现代化要求,因此必须改变现存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地勘单位保管)模式。通过借鉴发达国家的管理模式(加拿大、澳大利亚),建立类似档案管理的国家级、省级实物地质资料馆,实行统一、集中管理,才能达到有效保护重要实物地质资料的目的。
建立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的国家级、省(市、自治区)级、专业级实物地质资料馆藏机构体系势在必行。
在省(大区)级馆藏机构未建立前,重点选择环境及专业技术力量比较好的地勘单位,通过投入较少的资金进行委托管理,先解燃眉之急。
(2)资金保障与监管
目前上级主管部门已经了解了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基本状况,基层保管单位也看到了国家开始重视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但迫于经费短缺,难于实质性地把实物地质资料很好地管理起来,只能积极地呼吁上级主管部门向国家申请专项经费,纳入国家财政预算或地方财政预算,从根本上解决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资金保障问题,按年度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拨款,分级支付实物地质资料保管和维护费用。
同时,为了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真正管好实物地质资料,需要建立具有监管机制、专人负责的管理组织,并制定监管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3)标准化
应对以往地质调查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办法、标准和规定进行收集、分析、总结、修改、补充,完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建立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制度体系,包括实物地质资料的生产、精选、汇交、整理、验收、分类建档、入库、保管等。最终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制度,监管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
(4)全程跟踪
建立地质调查决策机构、项目实施单位、项目承担单位与实物地质资料管理部门的协作机制,了解地质调查项目的进展和实物地质资料生产总量、类别等信息,逐步建立实物地质资料的全程跟踪体系,为实物地质资料挑选、入库保管提供资讯,更有效地进行监管工作。
在各类地质调查、资源开发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于能够产生实物地质资料的项目,应在项目设计和审批阶段就要明确对实物地质资料产生、保管的要求,注明用于实物采集、临时保管、验收、提交的专项经费。对于需要基层地勘单位保存的实物地质资料,后期管理经费也要按保管期限、类型、数量等指标,纳入项目预算。
项目野外验收时,把实物地质资料验收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年度检查时,要把实物资料的保管质量、是否按期提交纳入考核的范围。
项目成果验收时,先对取得的实物地质资料进行验收,提出处理、精简意见,并指定馆藏内容与提交/接收机构。对未按要求进行实物地质资料验收、提交的项目或单位,不进行项目成果验收。其目的是从源头上加强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工作,把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贯穿到地质调查工作的全过程。
(5)服务利用
现阶段最好开展两项工作:首先开展全国基层单位保管实物类型,以及每种实物数量、保存状况的基本情况普查工作,编制信息汇总简表、保管库网概略图及查询目录,为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准备;其次,建立并完善实物地质资料检索与查询、观察与描述、取样与检测过程中的技术方法与规范。对不同级别的馆藏机构,进行场地设施、设备、技术人员配备方面的规范化研究。
(6)信息网络
研究实物地质资料的信息采集、信息加工、信息存储、信息传送和质量控制的方法,开展实物地质资料信息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全国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机构的社会化服务网络系统,实现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信息、服务信息共享。
(7)政策法规
在发达国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采用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进行实物地质资料监管工作。在宪法、矿产法中或附属的规定中,规范公益性地质工作、商业性地质工作产生实物地质资料的提交义务。实行分权、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除2002年3月19日国务院颁布的《地质资料管理条例》涉及到实物地质资料管理之外,缺少更明确的如何进行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政策法规文件,因此制定、颁布与国家资源开发法规相结合的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法规或纲领性政策文件,以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是非常必要的。
总之,若实物地质资料管理工作无法可依,则必将给管理体制改革、资金保障、跟踪管理、服务利用的全程监管带来困难,很难实现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目标,同时,国家实物地质资料主管部门也难依法行政,所以只有尽快制定实物地质资料管理法规,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实物地质资料管理现状,提高实物地质资料的管理水平。
行业规范是什么?
电子工程专业有集成电路自动塑封系统标准“SJ/T 11740-2019”规范等。
2019年工信部网站公示了电子行业15项行业标准,涵盖集成电路自动塑封、挠性印制电路材料、液晶显示用背光组件、频率控制与选择用压电和介电器件等多个方面。
如:集成电路自动塑封系统标准“SJ/T 11740-2019”,规定了集成电路自动塑封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组成、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可适用于集成电路塑料封装工序用自动封装系统,也适用于半导体分立器件的塑料封装。
电子专业注意
芯片研发制造一直我国高科技产业的短板之一,电子信息类专业主要就是研究芯片、通讯等技术,是目前最为热门的专业。电子二字很容易理解,现在的电子设备和产品太多了,手机、电脑、MP3、摄像机等都是电子产品。
从发展来看,机械和电子的联系会越来越紧密,像智能洗衣机、智能冰箱等也可以划归到电子产品中。早期的时候,像电脑的核心部件不是现在的芯片,而是电子管为基础原件的,所以把这类产品统称为电子产品。
是指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作用:
1、在没有国家标准的条件下,规范和指导这个行业的行为。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
2、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需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中国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四级。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有国家标准20906项(不包括工程建设标准)。
国际标准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理事会审查,ISO理事会接纳国际标准并由中央秘书处颁布;国家标准在中国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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