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正式实施,原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适用13%税率的全部降至11%,涉及农产品、天然气、食用盐、图书等23类产品。这一政策会对完善税制带来怎样的影响? 增值税税率四档变三档,意味着我国全面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将原来适用该税率的行业“下移”到11%税率这一档中,其他档次税率保持不变。税率简并涉及的行业,包括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简并税率政策,对纳税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降低税负,可以有效盘活企业的现金流,提高企业进一步扩大再生产的能力。”专家表示,化肥、农药、农机、天然气等是工农业生产的重要生产资料,取消此档税率并下调至11%,体现了国家对农业、民生领域的税收支持。 “增值税税率简并,目的不仅仅是减税,更重要的是进一步完善税制,让抵扣链条更加顺畅,更好发挥增值税的中性作用。”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表示,多档税率并存,在一定程度上会扭曲市场主体行为,增加税务处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加大征纳双方的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 营改增试点前,增值税有17%和13%两档税率。试点中,为确保新旧税制平稳转换,减轻试点行业税负,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然而,4档税率并存,可能引发“高征低扣”“低征高扣”现象。 “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增值税税率简并是大势所趋,此次取消13%一档税率,综合考虑了当前财政情况、企业负担能力、税制改革方向等多种因素,是较为平稳的税制改革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