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长发育的形态指标是指身体及其各部分在形态上可测出的各种量度(如长、宽、围度以及重量等),最重要和常用的形态指标是体重和身高。此外,代表长度的还有坐高、手长、足长、上肢长、下肢长;代表宽度的有肩宽、骨盆宽、胸廓横径和前后径;代表围度的有头围、胸围、上臂围、大腿围、小腿围;代表营养状况的有皮褶厚度。 1.体重体重是指人体的总重量,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儿童的骨骼、肌肉、皮下脂肪和内脏重量及其增长的综合情况,也作为计算药量的重要依据。与身高相结合可用以评价机体的营养状况和体型特点。正常足月新生儿出生体重平均为3千克左右,出生后3—4个月体重达6千克左右,1岁时达9千克。1岁内婴儿的体重可按以下公式估算: 1—6个月 体重(千克)≈出生体重(千克)+月龄×0.7 kg 7—12个月 体重(千克)≈6 kg+月龄×0.25 kg 2岁时,儿童体重平均为12千克左右,此后平均每年增加2千克,故2—10岁儿童的体重可按下式估算:体重(千克)≈年龄×2+8 定期测量体重可了解儿童的生长发育状况和营养状况,并作为指导儿童喂养及早期发现疾病的依据。测量前应排完大小便、赤脚、只穿背心短裤。测量须使用专门的人体测量杠杆秤,站或蹲在秤台中央。1月以内的婴儿用特制的婴儿磅秤,让儿童卧于秤盘中进行测量。使用前先校正零点,测量误差不得超过0.1千克。用体重评价儿童的营养状况时一般用两种方法:①按年龄的体重。按儿童年龄分组,用体重的均值作为标准,以均值±10 %作为正常范围,大于l0%为超重,大于20%以上为肥胖;相反,小于10%为轻度营养不良,小于20%一40%为中度营养不良,小于40%以上为重度营养不良。②按身长(身高)的体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用不同数值的身长(身高)所应有的体重为基准,不分年龄和性别,用百分位数法列表,使用时按照儿童的身长(身高)值查出标准体重,如果所测儿童的体重位于第20百分位数到第80百分位数之间,说明该儿童的体重属正常范围。 2.身是(身高) 身长是指人体站立时颅顶到脚跟的垂直高度,是最基本的形态指标之一,常被用以表示全身生长的水平和速度。身高方面表现的个体差异,比体重所表现的更大。身高方面的异常,大多由于先天性的骨骼发育异常与内分泌疾病所致。与出生时的身长相比,1周岁时的身长约为1.5倍,4岁时为2倍。2岁以后,儿童的平均身高可按下面公式估算:身高≈(年龄×5)+75厘米 3岁以下的儿童可用量床测身长(卧位时颅顶点到脚跟的垂直长度);3岁以上的儿童可用身高计测身高(站立时,颅顶点到脚跟的垂直高度)。在使用身高计测量儿童身高时,受测儿童脱去鞋帽,取立正姿势鹣立在身高计的底板上,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足跟、骶骨部和肩胛间三点靠在身高尺上,躯干自然地挺直,两眼平视前方,头部保持正直。测量者将滑测板轻压受测者头顶,测量者的眼睛与滑测板呈水平位。读数时,以厘米为单位,至小数点后1位。 3.坐高(顶臀长) 坐高是坐位时从颅顶点至臀部接触底座平面的垂直高度,可表示躯干的生长情况,与身高比较时可说明下肢与躯干的比例关系。 3岁以下儿童应卧位测量顶臀长。婴幼儿平卧于量板上,使之身体伸直、两腿并拢,用两手将儿童头贴紧固定于正中位置。测量者左手将儿童两脚提起,使小腿与大腿成直角,右手将活动板贴住臀部,测得值即为顶臀长。 3岁以上儿童坐位测量,称坐高。受测儿童坐于高度相宜的矮凳上,先令其身躯前倾,骶部紧贴至尺或墙壁,然后坐直,对头、肩的位置与测身高时相同,两大腿伸面与身躯成直角而与地面平行,且两腿靠拢,两足平放在地面,足尖向前。测量者以手移动滑测板轻压颅顶点后进行读数。读数时以厘米为单位,至小数点后1位。 4.头围头围能反映颅和脑的大小以及发育情况,是判断大脑发育障碍,如脑积水、头小畸形等的主要诊断依据。儿童出生时,头围已达到成人头围的65%左右,10岁时则达到成人头围的95%以上。新生儿头围平均值为34 cm,1周岁时为45 cm,2周岁时为47 cm,3~4岁共增长1.5 cm,以后增长得更少。所以对头围的监测在出生后头2年尤为重要。测量头围时,测量者面对儿童,将布卷尺的始端固定于眉间最突出点,然后环绕头围,经过枕骨粗隆,再向眉间围拢,卷尺在头两侧的水平要一致。读数时,以厘米为单位,至小数点后1位。 5.胸围胸围表示胸廓的容积以及胸部骨骼、胸肌、背肌和脂肪层的发育情况,并在一定程度上表明身体形态及呼吸器官的发育状况,以及体育运动的效果。出生时,胸围为32 cm左右,儿童的平均胸围在出生后的第一年增加12 cm,速度最快;第二年增加3 cml以后每年约增加1 cm。测量胸围时,3岁以下的儿童取卧位,3岁以上取立位,均不取坐位。要让儿童的呼吸处于平静状态下再测量胸围。在取立位测量时,受测者自然站立,两足分开与肩同宽,双肩放松,两上肢自然下垂。测量者面对受测者,将带尺上缘经背部肩胛骨下角下缘至胸前,带尺下缘经过乳头上缘。读数时以厘米为单位,至小数点后一位。
几几年我国正式决定对人体尺寸进行测量
体格生长评价是一种以生长标准为依据,判断个体儿童或群体儿童生长状况的过程。儿童体格生长评价是儿童保健和临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为处于快速生长发育中的儿童身体形态变化较大,临床医师可通过定期对儿童进行体格测量,如体重、身高、头围、胸围及上臂围等,并对测量结果作出正确合理的评价,以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儿童健康成长。01生长监测的主要指标临床上常用反映体格生长的指标主要包括体重、身高(长)和头围;特殊情况下可测量皮褶厚度、上臂围、腰围。体重指人体的总质量,包括儿童的骨骼、肌肉、皮下脂肪、内脏及体液的综合重量,是衡量营养状况最重要的指标。身高(长)指头顶到足底的垂直距离,是人体线性生长的重要指标,与长期营养或遗传关系密切。头围表示头颅的大小和脑的发育程度,是筛查婴幼儿潜在脑发育或神经功能异常的常用指标。上臂围是在身高、体重获取困难的情况下的一种替代指标,用以评价营养状况。皮褶厚度是测定身体皮下脂肪的指标,可用于衡量儿童营养状况及肥胖程度。02体格评价的基本要求1.可靠的测量数据测量体格生长指标,必须采用规范的、准确的、恒定的工具及正确的测量方法;测量需由受过训练的专业人员进行。如采用杠杆秤(砝码、游锤、杠杆)测量儿童体重;3岁内儿童仰卧位测量身长,3岁后立位测量身高;3岁内采用软尺测量头围等。2.横向比较并定期纵向观察横向比较即应用儿童体格测量资料与可供参考的数据相比较,以了解个体在同龄人群中所处位置,全面评价儿童生长状况,以利于尽早发现并纠正问题。通常年龄越小,生长速度较快,纠正后恢复快。而定期纵向观察更易发现个体生长轨道,了解儿童生长趋势。通常建议<6月龄儿童每月、6~12月龄每2个月、1~3岁每3个月、3~6岁每6个月、≥6岁每年进行体格测量;高危儿童宜适当增加观察次数。3.选择合适的参照人群值目前WHO2006年已发布世界儿童体格生长参数表及曲线图;我国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也已确定将2005年调查的中国九大城市儿童体格生长数据作为中国儿童的体格生长参照值,用于比较儿童生长及营养状态。
1984年我国正式决定对人体尺寸进行测量。根据查询相关公开信息显示:我国在80年代进行过第一次全国范围内的成年人尺寸调查工作。当时测量的项目包括腰围、胸围、臀围、肩宽、腿肚围、身高等共80个项目。尔后,我国颁布《中国成年人人体尺寸》国家标准,就是在此全国范围内抽样调查了2万多名成年人制定的。这个标准在我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各行业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为国家经济的发展作出了贡献,1984年我国正式决定对人体尺寸进行测量。1986年,国家为了制定《服装号型》国家标准,服装行业又开展了全国性人体测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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