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原来持有的涉及食品经营许可事项的许可证有一个证到期或过期,经营者需同时缴销其他许可证,并按新的规定重新申办《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者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解答如下, 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为3年。食品经营者需要延续食品流通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换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办理许可证延续的,换发后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编号不变,但发证年份按照实际情况填写,有效期重新计算。
1、从业人员到当地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
2、到当地行政服务大厅卫生窗口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
3、到当地行政服务大厅工商窗口办理个体户工商登记。
法律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申办单位食堂,以机关或者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会团体登记证或者营业执照等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022年药品经营许可证还有一个月到期怎么换证
苏州《药品经营许可证》如何申办,江苏省代理申请
拟办药品零售企业的,申办人向市局或各市(县)、区局的受理部门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筹建申请;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名称核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交验原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连锁门店还应提交加盖所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拟办企业相关人员简历表;
(四)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药学技术人员的身份证、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五)拟办企业质量负责人或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从事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的证明及上岗承诺证明(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拟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提交药学技术人员身份证及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七)拟经营药品的范围(标明处方药、甲类或乙类非处方药类别);
(八)拟定营业场所、仓库地理位置图、平面示意图(标明具体尺寸);
(九)拟配备主要设施、设备情况;
(十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十一)电子版筹建申报材料(存储盘,拷贝后返还)。
第九条 市局或各市(县)、区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办人。不同意筹建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条 申办人完成筹建后,向市局或各市(县)、区局受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验收申请;
(二)江苏省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申请表;
(三)营业场所、仓库(配送中心)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有效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
(四)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五)拟办企业负责人(经营者或投资人)、质量负责人及质量机构负责人聘用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
(六)拟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提交药学技术人员聘用
合同复印件(交验原件)、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外地的药学技术人员须经当地县以上药监或卫生部门证明)、资格证书经备案的证明;
(七)拟办企业从业人员名单汇总表(须注明拟从事岗位);
(八)拟办企业药品经营人员健康体检汇总表;
(九)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注明型号、规格、数量);
(十)开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加盟店的,提交加盟协议书复印件(交验原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申请,并声明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十一)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申请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
(十二)电子版验收申报材料(存储盘,拷贝后返还)。
如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机构负责人或药学技术人员发生变动的,需重新提交相应的上岗承诺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药学技术人员应注明上岗时间);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投资人)发生变动的,需重新提交筹建申请材料。
第十一条 市局或各市(县)、区局在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依据《实施细则》的规定组织验收,作出是否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准予发证的,书面通知申办人,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不准予发证的,书面通知申办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办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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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宿先生
2022年药品经营许可证还有一个月到期到颁证机构办理延续换证手续。根据公开资料,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原发证机关按本办法规定的申办条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收回原证,换发新证。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药品上市放行责任,对其取得的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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