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模式是指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经营取得营业收入的基本方式,可归纳为 以下几种经营模式:
(1)厂家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
厂家与个人之间的电子商务(Agents to Consumer,即A2C),是由产品制造商或区域大分销平台直接将产品销售给客户,网站在交易过程中充当一个担保交易的角色,保证购销双方产品与资金的安全。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网站不会对任何产品进行加价,而且销售产品的货源又都是产品的制造商,因此消费者可以从平台上选购到真正质优价廉的商品。
(2)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ustomer,即B2C)。这是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形式,类同于商业电子化的零售商务,随着因特网的出现,网上销售迅速地发展起来。其代表是亚马逊电子商务模式。
(3)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即B2B)。B2B方式是电子商务应用最多和最受企业重视的形式,企业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网络对每笔交易寻找最佳合作伙伴,完成从定购到结算的全部交易行为。其代表是马云的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模式。
(4)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Consumer ,即C2C)。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其代表是易趣、淘宝电子商务模式。
(5)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消费者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 to Business,即C2B)。这是一种创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不同于传统的供应商主导商品,这是通过汇聚具有相似或相同需求的消费者,形成一个特殊群体,经过集体议价,以达到消费者购买数量越多,价格相对越低的目的。
(6)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
企业与政府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Government,即B2G)。它的概念是企业与政府之间通过网络所进行的交易活动的运作模式,比如电子通关,电子报税等,而比他们通常离开网络更加有效。
(7)企业、中间监管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企业、中间监管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即指BMC模式,是一种全新的电子商务模式。BMC是英文Business-Medium-Consumer的缩写,率先集量贩式经营、连锁经营、人际网络、金融、传统电子商(B2B、B2C、C2C、C2B)等传统电子商务模式优点于一身,解决了B2B、B2C、C2C、C2B等传统电子商务模式的发展瓶颈,是B2M和M2C的一种整合电子商务模式,即B2M+M2C=BMC(M=Medium)。
(8)ABC模式是新型电子商务模式的一种,被誉为继阿里巴巴b2b模式、京东商城b2c模式、淘宝c2c模式之后电子商务界的第四大模式。是由代理商(Agents)、商家(Business)和消费者(Consumer)共同搭建的集生产、经营、消费为一体的电子商务平台。三者之间可以转化。大家相互服务,相互支持,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真正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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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运营方法的专利保护分析
电子商务的运营方法是关于其概念模型、运行模式和解决方案的集合,其中概念模型是人们对电子商务内在客观规律的认知和目标表述;运行摸式是电子商务的结构、流程和顺序综合作用而构建的操作平台;而解决方案则是实现电子商务的技术体系。对电子商务的运营方法的专利法律保护应该根据专利法律的根本精神,在具体分析其实质特征的基础上区别对待。概念模型不具备获得知识产权的性质,运行模式可以寻求非专利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解决方案应被纳入专利法律保护的范……
一、问题的提出
电子商务独特的完全适应信息网络技术和信息化社会需求的特征以及其非凡的对传统商业模式革命性的作用力,使其从一开始就在冲击传统商业模式的同时,也势不可挡地引发了对传统法律制度的挑战,因而也就不可避免地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和议论,成为当前关于信息化的法制建设中的一个热点,其中最主要的命题之一,就是关于电子商务的运营方法能否获得专利保护以及如何获得专利保护的问题。
进入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各国关于这一命题的讨论日趋热烈,大家出于各自不同的目的,在不同的利益驱动下,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以不同的方法积极探索其应然性和可行性。赞同者,不在少数;反对者,大有人在。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见智见仁,各取所需。美国专利商标局在其1995年3月29日发布的《计算机相关发明审查基准》中虽然对有关的方法可授予专利性已率先作出了初步的反映,但是,在世界范围内,对电子商务运营方法这一命题的讨论也仅仅是刚刚开始,方兴未艾。
笔者认为,电子商务的运营方法是一种特殊的综合了多种技术和智力创新要素的事物,不能简单地根据其表面现象去作一般的或是笼统的是否给予专利保护的分析和结论。同时,为了解开专利法律究竟能否适用于电子商务的运营方法之谜,则应该根据专利法律制度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通过透析专利法律制度与构成电子商务运营方法的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寻找并建立起两者之间相作用的界面。这是获得专利法律保护的前提和基础。
二、电子商务运营方法的结构解析
伴随着电子商务这个新生事物的诞生,作为其基本支撑点的各种运营方法也应运而生。目前,通常人们所说的电子商务的运营方法是一个边界模糊、内涵丰富的概念,概括地说,主要包括电子商务的概念模型、电子商务的运行模式、电子商务的解决方案等等。
电子商务的概念模型是指人们对电子商务活动的预期的目标表述,主要表现为专家们对电子商务活动的理性的构思和设想并经过高度概括所抽象出来的模型以及对预期目标实现的追求,往往具有内涵丰富的“理念”的基本形式。欧美工业发达国家,尤其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信息工业发达的国家,为谋求世界信息强国和“信息霸主”的地位,大力促进和发展信息产业,鼓励和支持各主要IT企业开发新技术、建立新模式,迅速对外拓展,占领世界市场。为此,一些著名的IT企业不断地推出了有关电子商务的新的理念,并不遗余力地在推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思想理念的同时将其推向全世界。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期至今,电子商务的概念模型已从“1.0版”发展到了“6.0版”。可以肯定,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人们的认识日益深刻和明确,更高级版本的即更加完善的电子商务的概念还将不断推出,标志着电子商务这一事物不断完善的大趋势。
电子商务的运行模式是指由网络在线商务活动的结构、流程和顺序综合作用而构建的操作平台。电子商务活动的主体通过对适于电子商务的信息流、资金流、物资流等基本要素的整合作用在此平台上实施电子商务行为,完成电子商务的活动过程。归纳起来,主要有按照传统的商务和交易的工作流程所设计的运行模式和完全按照电子商务的网络虚拟环境的要求所设计的反传统商务流程的运行模式等两种形式。由于前一种传统型的运行模式较之后一种反传统型的运行模式更加贴近现实物理环境中实际存在的商务流程,同时也更加符合长期以来早已形成的商务习惯,故而目前较为流行的,即能够被普遍地接受和认可的几种运行模式几乎都是属于传统型的。尽管有些运行模式较多地具有非传统理念和习惯的成分,但是从其本质内容来看,依然没有摆脱传统模式的性质和框架。
电子商务的解决方案以及相关的产品是世界上许多IT企业经营的核心和重心。所谓解决方案实际上是以特定的电子商务的理念为旗帜,通过以与基本理念和客户的基本需求相适应的包括硬件和软件以及系统集成在内的完整的系列产品为技术支持,整合客户原有的经营模式和网络环境中电子商务运行模式为一体的系统工程,是思想概念、系列产品、系统集成、技术方案、运行模式等内容的有机集合,是电子商务运营方法的本体。
目前许多世界著名的IT企业,如IBM、HP、INTEL、SUN、CONPAQ、LOTUS等等公司都推出了各种不同的解决方案。例如:IBM公司在E-Business的理念指导下,强调Intranet、Extranet、E-Commerce的循序渐进和信息管理(Content)、合作(Collaboration)、商务(Commerce)的有效整合,在S/390和OS/390操作系统的运行环境中,提供了包括高性能高安全的服务器、电子钱包、电子收款机、支付网关、认证系统等等在内的软硬件产品和三重数据密码标准,帮助客户建立强大的、动态的、可灵活伸缩的系统,通过数据库、安全保险、有效交易等技术方案,最终实现网络在线交易;
而HP公司则是在包括电子业务(E-business)、电子商务(E-commerce)和电子消费者(E-consumer)在内的E-World的理念指导下,重点解决ePayment系统,并与他人合作开发了Storefront系统和Supplychain系统,提供了交易服务器(EXServer)、柜员软件(Cyber Teller)、电子钱包软件(Cyber Wallet)、完全认证软件(Cyber Cerc)等等以及有关的硬件产品,从而建立起基于认购(Shopping)、支付(Payment)、送货(Shipping)三个环节的专门为解决消费者、商家、ISP三方互联网交易的支付问题所设计的解决方案。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完善,各种功能更强、效率更高、结构更合理的先进的解决方案还将不断地被推出和广泛应用。
三、专利法律制度的本质剖析
专利法律所保护的发明创造是已经由国家授予专利权的、可以在生产和建设过程中技术实现的、体现了发明创造人的新的构思设想的发明和设计,其中包括对某一产成品的发明、设计及其改进,也包括对方法的发明及其改进。前者是关于产品的专利,其权利实现所指向的物理后果是所形成的一项专利产品;后者是关于方法的专利,其权利实现所指向的物理后果则是所得到的一项专利方法。对于一项关于方法的专利来说,其表现形式由各国的专利法律所规定。在我国,以及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其他国家的专利法律中都将专利方法限定在“过程”意义上的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产品配方等范围之内。这是国家基于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利益的综合实现和表现为发明创造人的部分社会成员的权益需求之间整合平衡,充分尊重和融合了国际行为准则的作用和影响,通过立法者的具体造法行为而构建起来,并必须由社会全体成员接受和尊重的。
不论是关于产品的专利,抑或关于方法的专利,它们都必须具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无论何种可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都必须建立在其所具备的符合专利法律规定的技术特征的基础之上。所谓技术特征是指根据自然科学的理论基础所构建,并且可以通过自然科学的工具、手段付诸实现的技术内容,而专利法律所规定的技术特征则要求其必须具备完整性和可专利性,使之足以构成一个新的技术方案。符合法律规定的技术特征既是一项发明创造具备可专利性质的首要条件,也是一项发明创造获得专利法律保护的必要条件;反之,不具备上述技术特征的发明创造,即使是一项发明创造,也不能成为专利法律意义上的发明创造。尤其是对于一项关于方法的发明创造,只有当其基于技术理论,并且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直接服务于特定产品的产出,或者使用一定的技术工具广泛适用于种类产品的产出,才有可能寻求专利法律的保护。
四、电子商务运营方法的专利性质
根据上述关于电子商务运营方法的组成结构和本质内容的分析以及关于专利法律保护的本质精神的应然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对电子商务运营方法的专利保护由于多种要素的综合作用而构成了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不可能也不应该仅仅只作简单的笼统的定论,抑或给予专利保护,抑或不给专利保护,科学的态度则是应当针对电子商务运营方法的不同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作具体的分析和结论。
电子商务的概念模型首先出现在电子商务这一新生事物的萌芽时期,是人们对它认知的种种表述,尽管在刚开始时恐怕更多地只是表现为少数科学幻想家,甚至包括部分“科学狂人”的臆想和呓语,但是实际上则是具有远见卓识的专家学者们对人类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客观规律以及必然的社会发展趋势的预测和描绘,无论是早期提出的E-Transaction或是以后提出的E-Business、E-Service,还是目前已广泛接受的E-Commerce等等,概莫能外。现在,电子商务还只是一个新生儿,人们对它的认知还仅仅局限于较为粗浅的层面,各种有关的表述还将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们对其研究探索的不断深入而经常不断地修正、补充、健全,以臻完善。但是,不管电子商务的概念模型目前处于何种状态,也不管今后它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作为概念模型本身来说,其内容及其表现形式的演变并不能改变其作为人们对客观存在的事物内在规律的认知及其表述的本质。既然如此,根据本文对专利法律保护本质的分析,毋庸置疑,电子商务的概念模型显然不能获得专利法律的保护。
电子商务的运行模式,正如前已所述,它是电子商务活动的结构、流程和顺序有机结合且共同作用的具体反映,作为基础平台,为运营方法的建立和运作设定了必要的边界条件,并为实现概念模型所建立的目标提供服务。所谓运行模式结构、流程和顺序是构成电子商务活动的三个最基本的内核要素。结构所给出的是活动的基本框架,流程所揭示的是信息流、资金流、物资流这三个电子商务活动的基本构成要素的活动关系和空间运动走向,而顺序则规定了结构和流程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时间运动规则。它们之间的有机结合和作用所得到的结果则是建立起设定的运行模式。从表面上看,电子商务的运行模式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的产生和建立并且逐步被社会广泛认可。毫无疑问,凝聚了行为人所付出的大量的艰苦的思维劳动,因而具备了人类智力劳动成果的明显特征;同时也由于它是一个正处于人类社会形态转型期的全新的事物,行为人的思维劳动的付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新的结果,似乎又具有了很明显的“发明创造”的特征,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广大行为人保护劳动成果、获取垄断商业地位的欲望,并且也引发了关于运营方法专利保护的争论。
从其本质上分析,首先,凝聚在电子商务的运行模式中的行为人的智力劳动以及体现在其中的行为人的智力劳动成果是有目共睹而不容否认的,它的知识产权的性质似乎也是应当予以认定的。然而,电子商务的运行模式本身具备了基于人们对电子商务活动内在的基本客观规律的认知因而给出某种具体表述的本质特征,每一种运行模式所揭示的内容是隐含在具体活动中的电子商务的内在客观规律,它所建立的规则则是电子商务的构成要素在其内核要素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环境范围内的活动控制,所以运行模式实质上是行为人探索电子商务活动的客观规律所得到的认知以及对该认知的相应的表述,如果认定其专利性质、授予其垄断的权利,显然是不合理的,也许将其归属于思想概念的表达类知识产权,并予以相应的保护,可能更为合理。
再者,电子商务的运行模式还具备着并非基于专利法律意义上的自然科学的理论基础而建立,并且通过自然科学的工具和手段实现的本质特征,目前所采用的各种运行模式无论是基于传统的商业模式,或是在更大程度上基于网络虚拟环境,在本质上它们都是经济的或是商业的基本理论的具体体现和实际应用,即使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进步和社会信息化程度的空前提高,电子商务或许越来越演变成为信息化社会的代名词或同义词;其运行模式也不可能改变其现在所具备的本质特征,其各种形式的变化只可能是其现有本质特征的某种延续。有人将运行模式的实现过程中有关工具和手段的信息技术性质作为认定其专利属性的理由,其实这是将实现运行模式中所使用的工具和手段的技术性质以及由它们所构建的技术方案与该运行模式本身的概念本体相混淆了。殊不知,实现运行模式的各种工具和手段,例如网上定购、身份认证、电子货币、支付结算、货物配送等等,虽然将在很大程度上确实依赖于信息技术而建立和作用,但是作为使用这些工具和手段的运行模式的概念本体却并没有脱离其原有的经济性质和商业性质,所以我们并不否认这些工具和手段的实现可能具备的技术性质,也不排除其构建的技术方案有获得专利的可能性,而所否认的恰恰是运行模式概念本体的技术性,所排除的也恰恰是基于概念本体的运行模式。
电子商务的解决方案是极其复杂的系统,内涵非常丰富,正如本文前已所述的,其核心内容是实现电子商务概念模型和运行模式的技术支持,其中包括特定的软硬件产品、必要的系统集成和相应的技术体系等等。特定的软硬件产品是整个解决方案的基础,可以设想,倘若不是例如OS/390和O/390操作系统建立起了具有整合性、资源管理、密码和网络安全等特色功能的电子商务活动平台,或者缺失所需的诸如服务器、电子收款机、支付网关等等一系列软硬件产品充实并活跃在其中,IBM公司所推出的解决方案也就根本无从谈起,其他公司解决方案的实现亦如此。
此外,系统集成和技术体系也是解决方案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总而言之,所谓电子商务的解决方案实质上是达成电子商务目的的内涵软硬件产品、系统集成和技术体系等的技术支持。根据专利法律的原则和精神,仅当其足以构成完整的技术方案并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技术特征时,其作为一项专利法律意义上的发明创造的性质也就基本具备了,无需赘言,显然它完全有可能获得专利权。
其实,人们对这一点一般不会有太多的疑惑,而提出的问题往往是,对于这种以商业活动方案为外部表现形式,具备集合技术特征和商务特征为一体且为特定的商务目的所服务的内部特征的特殊的技术方案,是否应当或者可以与单纯具有技术性的外部特征和内部特征的技术方案在获得专利保护的问题上相提并论、同日而语?另外,单纯的计算机软件不可能获得专利权,只有当软件与硬件结合在一起并以硬件为主题,软件只是附属于其中时才可能获得专利权,这已成为常识,但是当软件与硬件相结合且并非以硬件为发明创造的主题,其只是附属于其中时还可能获得专利权吗?等等。这实际上是对专利法律制度基本精神的更深层次的认知,也是专利法律制度在进入信息化社会时所必然会面对的挑战。
全球的信息化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信息化发展以前所未有的力量解放了社会生产力,同时也构建了全新的生产关系,法律制度也概莫能外。专利法律制度是为了最大程度地激发和解放技术生产力而设立的,它的创设、修正、健全和完善无一不是围绕这一宗旨而发生的,信息化社会环境的建立和进步及其影响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其基本宗旨,也不会改变其根本任务,唯一要改变的只是现行的专利法律制度中部分与信息化社会不相适应的内容。现行的专利法律制度只有根据社会的信息化特征作适度调整才有可能实现其宗旨,在电子商务这一特定领域内,专利法律制度的适度调整将首先从为电子商务的解决方案提供法律保护开始。
五、结论
综上所述,电子商务运营方法中属于概念模型的部分内容作为思想概念显然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属于运行模式的部分内容因为非技术的性质也被排除在可专利的范围之外,而属于解决方案的部分内容鉴于其具有技术方案的实质特征则可能获得专利权。在信息化的社会环境中现行的专利法律制度应根据信息化特征作适度的调整。
跨境电商多平台运营?跨境电商平台运营策略?
跨境电商具体步骤怎么做
跨境电子商务具体步骤有以下几点:
人才:搭建团队,把自己也考虑进去;
选品:永远是展开平台运营营销的第一步;
仓储:注意海外仓的风险;
平台:三方平台+自建商城巧妙结合;
推广:社交媒体营销、付费流量营销、行业社区营销、意见领袖营销、coupon及deal诱惑营销;
物流:选择合适的物流公司;
收款:把好最后一关等。
跨境电商一般都是怎么运营的?
跨 境 电 商 需 要 耗 费 的 资 源 很 多 , 电 商 公 司 一 般 不 自 己 运 用 , 会 请 专 业 的 代 运 营 公 司 去 做 , 可 以 节 省 很 多 的 费 用 , 像 一站到岸 就 不 错 , 帮 助 中 国 企 业 运 营 管 理 在 全 球 知 名 电 商 平 台 所 开 设 的 网 店 , 以 本 地 化 、 系 统 化 、 和 专 业 化 的 服 务 , 提 供 符 合 各 国 消 费 文 化 和 习 惯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
怎么做一个跨境电商网站
跨境电子商务是指不同国境地域的交易主体之间,以电子商务的方式达成交易并通过跨境物流递送商品,清关,最终送达,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想要做好跨境电商,需要以下几点的准备:
1、根底,也即是预备的根底工作,比方聊天,汇率查询等。
2、翻译,国家时间,汇率查询等。
3、桌面邮件客户端,例如outlook,foxmail,设置来信提示,让你第一时间看到客户发来的邮件。
4、手机软件,whatsapp,国际版的微信;viber,免费短信,免费通话,使用量极大;手机邮件客户端,让你随时随地不错过客户的邮件;开发韩国客户专用,韩国的手机出厂自带软件,绝大多数韩国人在用的手机通讯软件;
5、之前协作过的客户的信息,提单复印件,货品到港客户出具的查验成果单,各种认证,各种天资的扫描版,如营业执照等等,有的时分客户会提出来要,假如你能立刻给他,形象分会加不少。
6、商品使用中的图像录像,例如韩国现代总部为布景的图像;有震撼力的视频,能给客户留下深刻形象,能够有力的阐明自个的商品质量的材料一定要预备好,留好。
7、样品,要把他作为开发市场的东西;例如当承认一个公司需求我的商品,并且用量不小,跟我国同行协作时,自动提动身样品,供对方查验,承当一切的费用,不会有很多;还有,假如某些商洽陷于僵局,迟迟打不开局势,自动提出样品问题,从一个新的视点推进单子的商洽。
土特产怎样做跨境电商
国外找商品,国内建网站物流支付
跨境电商怎么做
跨境电商出口在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与传统贸易方式差异较大。现行管理体制、政策、法规及现有环境条件已无法满足其发展要求,主要问题集中在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和收付汇等方面。[3]
针对上述问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务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有关政策意见的通知》提出了6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新型海关监管模式并进行专项统计,主要用以解决目前零售出口无法办理海关监管统计的问题;
二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检验监管模式,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无法办理检验检疫的问题。
三是支持企业正常收结汇,主要用以解决企业目前办理出口收汇存在困难的问题;
四是鼓励银行机构和支付机构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支付服务,主要用以解决支付服务配套环节比较薄弱的问题。
此外还实施适应电子商务出口的税收政策,主要用以解决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无法办理出口退税的问题;
最后是建立电子商务出口信用体系,主要用以解决信用体系和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的问题。
通知同时要求,自《意见》发布之日起,先在已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通关服务试点的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等5个城市试行上述政策。自2013年10月1日起,上述政策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实施。
做跨境电商有哪些是必须知道的
一、总量
商务部的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已经超过五千家,在各类跨境电商平台上发展业务的企业已经超过了二十万家,最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
二、市场
目前,跨境电商出口的主要市场集中在美国、德国、法国、英国、俄罗斯、巴西及澳大利亚等国家及地区。如果今天开始做跨境电商,哪个市场值得选择?首先是美国市场,其次是日本,另外,欧洲市场(尤其是德国)需求量也比较大。不过目前很多小语种市场也让很多跨境平台磨拳擦掌,比如跨境电商平台敦煌网面向法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意大利语、德语五大语言区的站点1月1日正式上线以来,订单量激增。相信这在以后也是一个热点。
三、产品
前两年火爆的3C、假发等产品的利润不再;服装类开始崛起,尤其是婴童服装;电子烟异军突起;家俱产品现蓝海。另据MasaPay后台最高峰时的交易量占比来看,女装、3C、户外、家居等实物类,软件、游戏、社区交友等虚拟类产品的需求空间仍然很大。
四、广告
谷歌去年非常的痛苦,因为在这个行业里崛起了Facebook等平台,正蚕食谷歌平台的广告费用。但对于80后90后而言,Facebook也快变成“爷爷们玩的东西”了,Pinterest、YouTube、Tumblr、Yandex等成为广告平台新宠。我越来越觉得如何玩转社交媒体营销也是影响交易额的重要因素。
五、投融资
蜜芽宝贝、洋码头、天猫国际、西游列国等都相继完成融资。从全国范围内看,跨境电商项目投资分布最集中的地区为:广东(28%)、浙江(15%)、北京(14%)、上海(13%)。浙江以义乌、温州比较集中。
六、物流
建海外仓是趋势,一方面实现本地化,容易取得当地消费者的信任,另一方面可以节省成本。但生产型企业可以选择第三方服务公司进行合作。
七、人才
几乎所有跨境电商企业都缺人,企业自己培养更实际。建议企业之间不要相互挖角,把价格炒高,这不利于整个市场的良性循环。最好是在传统企业里挑选人才进行培训,是最容易上手的。现在有些跨境电商企业采用“合伙人机制”,效果非常明显,企业发展非常迅速。
八、支付
常用的支付方式有:信用卡(美国的支付方式是信用卡占主导地位)、境外借记卡(德国很大一部分会用银行借记卡进行转账)、本地化的支付方式(巴西、俄罗斯等地有一些当地的支付习惯)。
如果因为不熟悉当地居民的支付习惯,跨境电商的受众的局限性是非常大的,会直接导致你订单的流失。
九、定位
看你要做头牌还是要做妈咪。做头牌,就是要把自己的产品做得很好,做妈咪,则要把所有头牌的资源拉在一起,主要做好服务。跨境电商应该更倾向做“妈咪”。
十、模式
跨境电商主流模式不是B2C,而是B-B-C。跨境电商=跨境贸易(B2B)+本地化电商(B2C、B2b),传统企业转向跨境电商后,越来越趋向小订单。发小订单现有3种解决方案:在线批发+海外仓模式;在线货源分销模式;代运营。——老高电商
我们如何从事跨境电商?
你这叫对外贸易,现在一般都是用阿里巴巴,关键找准客户需求的平台,做好自身,做好服务就可以了
跨境电商怎么做?跨境电商解决方案,跨境电商实施方案有哪些
做跨境电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产品定位 想做什么类型的产品,产品目标人群,产品来源……
物流的选择 跨境电商的物流最注重保鲜和质量,你要选择好是用平常快递物流,还是需要海外仓备货等等
申请银行卡最好使用双币卡,涉及到外币的兑换使用,方便快捷
跨境电商解决和实施方案:要根据你的产品定位,资金实力,运营掌控能力来定的,一般包括销售规划,产品规划,人群定位,市场规划,运营规划,风险预估等。
跨境电商怎么做
在没有经验的情况下:可以先考虑做什么行业的产品,然后选择跨境电商平台注册,上传产品等等。具体的操作流程可以通过所注册的平台进行学习。
在有经验的情况下,比如有内贸的经验,那么可以将内贸的经验运用到外贸中。
跨境电商怎么做
跨境电商把握几点:
1、产品为王
2、全平台运营
3、保护自身知识产权
4、选择合适的物流方式,确保良好的客户体验
5、产品营销必不可少
请问电子商务的支付模式有哪些?
优点其实挺明显的,多个平台就是多条渠道。如果你在一个平台上已经做稳了,想要加大出单量,上其他平台相当于开了一个分店。
但是需要考虑的弊端也有,比如说,你可能还没有熟悉一个渠道的运作方式或了解一个地区的消费者,就把精力投入到其他分销平台,到头来一个平台都做不好。
如果你已经做稳了一个渠道,那在选其他平台的时候,就要注意分析新增一个平台,给你带来的额外成本是什么,是否在你的运营能力范围之内。
比如你已经是欧洲的卖家,开始考虑多个平台做分销,有很多选择,举个例子,法国 乐天,就是一个分销成本相对较低的平台。没有保证金,也不需要入库囤货,真的就是一个分销渠道,你从原先的仓库发货即可。再比如CD,保证金成本首先就是一大笔。了解清楚再迈步。
最后就是,并不是所有的平台都适合你的品类。有的平台是专营某些品类的,在它所擅长的领域的品类出货很猛,但和平台风格不匹配的品类就鲜有人迹。所以还需要弄清平台是否有品类偏向。
电子商务的支付模式总体分成了三种模式:
1、信用卡支付——银行支付;
2、储蓄卡支付——自己支付;
3、第三方支付。
具体如下:
1、转账汇款;
2、第三方支付,支付宝、安付通、百度、苏宁、京东自己的支付系统等;
3、信用卡、银联刷卡;
4、手机网银,移动运营商电子钱包;
5、理财产品支付,例如余额宝等各种宝宝理财产品。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M、M2C、B2A(即B2G)、C2A(即C2G)、O2O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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