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目标是:
道路拥堵状况有所缓解,交通出行时耗降低,居民平均出行时耗不超过30分钟。
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大大提升,居民公交出行比例明显增大。中心城区公交线网重复系数降低到3以下,公交车站300米半径覆盖范围达到65%,公交准点率提高10%,高峰期主要交通走廊公交平均运营车速达到18公里/小时以上,个体交通开始呈现出向公共交通转移的趋势。
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明显改善,舒行的绿道系统初步建立。新(改)建干道上,人行道、自行车道空间连续、无障碍,交叉口全面实现自行车交通二次过街;人行道、自行车道上违法占道经营、停车得到全面清理。
交通秩序整治形成长效机制,交通文明及安全水平大大提升。中心城区干道交叉口交通守法率达到90%以上;慢行优先通行权基本得到保障,干道交叉口机动车全面礼让斑马线;全市交通死亡率小于2人/万车。
其中,2012年:以促进绿色交通出行为重点,各项整治行动全面启动,部分拥堵点得到缓解。
具体为:落实 公交优先 政策,大力宣传公交服务,成功申办国家 公交都市 试点城市;全面清理人行道、自行车道上违法占道经营、占道停车;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完善一批支路和社区微循环系统;出台停车收费管理办法,调整核心区机动车交通需求。
2013年:以服务“十艺节”为主题,持续推进各项整治行动,大力提升交通环境品质。
具体为:优化公交线网,优先通行路权,大力促进公交服务便捷化,中心城区公交车站300米半径覆盖范围达到60%,公交准点率提高5%,高峰期主要交通走廊公交平均运营车速达到17公里/小时以上;建设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优先示范区、舒行绿道,公共租赁自行车试运行;圆满完成“十艺节”交通服务任务。
2014年:以引导合理的交通方式结构为抓手,积极构建多元、一体化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全面实现三年整治行动确定的各项目标。
具体为:加快推进大运量公共交通建设,全面落实公交优先;完善城市快速路网络,构建“南绿北快”城市路网框架;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的理念贯彻落实到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中;交通综合整治常态化、长效化。
八项
整治行动
行动一:文明交通行动
开展“文明交通我行动”系列活动,推行文明交通“名人效应、种子计划”,选聘形象代言人,研究制定《济南市文明交通志愿者组织管理工作办法》,把交通志愿者作为传播文明交通的种子,多方式、多渠道宣传文明交通、鼓励市民争创文明交通模范,并将文明交通列入文明县(市)区、村镇、社区考核体系,实行一票否决制。
开展“大手拉小手、文明交通小使者在行动”活动,完善学生交通违法情况通报制度,将遵守交通法规情况写入个人操行评定。
由济南日报报业集团、市广播电视台牵头,开辟交通综合整治专栏,宣传城市政府交通综合整治行动实践,引导居民绿色交通出行,对文明交通行为进行表扬,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曝光。